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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14%校園暴力案涉及扇耳光、拍裸照
5月31日,北京高院通報了近五年北京法院審結的校園暴力犯罪案件情況,稱該市法院五年共審結校園暴力犯罪案件近200件,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0.19%;約有14%的案件,對被害人采用了扇耳光、潑冷水、煙頭燙、拍裸照等較惡劣的侮辱手段,給被害人心理健康造成持續性危害。
案件統計顯示,校園暴力犯罪主要集中于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和聚眾斗毆罪,三類案件累計占比78%。約有70%的案件系共同犯罪案件。其中,被告方系多人、被害方系一人的“多對一”案件占45%;沖突雙方均系多人的“多對多”案件占55%。從犯罪主體上看,未成年人約占校園暴力犯罪總人數的62%,且男性占絕大多數,被害主體絕大多數系在校學生。
北京高院副院長孫力介紹,校園暴力犯罪時間、地點具有一定共性,多集中于上學、放學途中或者就餐、軍訓等非課業時間。犯罪地點主要在校內食堂、廁所、學生宿舍等老師較少在場的地方,以及校外停車場、公園角落等相對僻靜隱蔽的場所。犯罪起因和動機相對簡單,多因排隊、碰撞、口角、玩笑等日常瑣事,或因“好面子”、逞強好斗以及敏感多疑等情感糾紛。
“校園暴力不僅給被害人帶來不同程度的身體傷害,還給被害人心理健康造成持續性危害。”孫力說,案件統計顯示,約有14%的案件,對被害人采用了扇耳光、潑冷水、煙頭燙、拍裸照等較惡劣的侮辱手段,致使被害學生在案件發生較長一段時間后,仍持續伴有恐慌、煩躁、焦慮等情緒反應,甚至轉學、休學。
孫力指出,校園暴力犯罪除反映出家庭、學校、網絡多方面突出問題外,未成年人不懂法、不畏法的現象需要引起重視。案件調研發現,約有68%的被告人對有關校園暴力的法律法規“不是很了解”;還有一些被告人自述,以前就發生過把同學打傷或者被同學打傷的事件,都是父母幫助賠償了事,沒想到這次會被判刑。在這種心理的驅使下,他們更容易心存僥幸,不計后果鋌而走險。
孫力還指出,被害人兩種負面反應需警惕。一種是害怕再次被打,默默忍受,委屈求全。這種隱忍往往會令加害人更加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從而陷入頻繁遭受暴力侵害的惡性循環。另一種是被害人向加害人轉化。案件統計顯示,近10%的案件被告人原本為校園暴力的被害人,他們在遭受侵害后,因缺乏正確的行為指引,未能及時恢復和調整心態,導致在復仇、效仿等心理的支配下實施報復、攻擊行為,從而轉化為新的加害人。
孫力建議,在法律層面,推動《校園安全法》等專門法律的制定,明確并細化政府、學校、家庭等各方的法律責任,增強制度可操作性。對于實施校園暴力的加害人,要探索與相關部門構建聯動協作幫教機制,實施必要的追蹤輔導,防止重新違法犯罪。對于受害人,則要積極推進司法社工、心理援助進校園,探索疏解干預機制,為有需要的學生暢通求助渠道,提供專業咨詢服務。必要時,通過校園暴力個案干預,切斷“受害人——加害人”的轉化路徑。
編輯:曾珂
關鍵詞:校園暴力 扇耳光 拍裸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