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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藝術品拍賣的法律紅線
近日,“嘉德香港春拍疑現出土文物”的報道引發業內持續關注。距離國家文物局調查函中要求答復征集來源情況的期限還有兩天,事態發展的走勢還有待觀察。對此,中央財經大學拍賣研究中心研究員季濤表示,“香港市場是自由貿易,并沒有不準拍賣出土文物的明確規定,但如果出現問題,拍賣行應考慮撤拍”。由這一事件引發的關于文物藝術品拍賣法律紅線的討論仍在持續發酵,究竟哪些拍品明確禁止上拍?拍賣行又該如何合法經營?
文物藝術品拍賣的法律紅線
疑似出土文物或將撤拍
5月20日,國家文物局下發《關于請調查了解中國嘉德(香港)國際拍賣有限公司“中國嘉德香港2016春季拍賣會”有關文物標的征集來源等情況的函》,要求北京市文物局盡快向該公司的關聯企業中國嘉德國際拍賣有限公司調查了解上述文物標的的征集來源等情況,并于該拍賣會舉辦(5月29日)前將結果報國家文物局。
中國嘉德方面發布聲明稱,嘉德在得知該函內容后高度重視,即時要求香港公司對該函提及的相關標的進行核查,做到拍賣標的的合法合規。
最受關注的是,調查函中提到部分標的疑似走私至香港的內地出土文物。按照2012年國家文物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文物拍賣標的審核工作的意見》,明確八類標的不得上拍,第一項就是出土文物。
內地拍賣行上拍文物必須報批相關文物部門,拍品審核通過后才能上拍。但香港的拍賣流程與內地不同,拍賣所適用的法律可能也有所差異,將會出現怎樣的結果呢?季濤表示,“香港沒有出土文物不得上拍的規定,香港和紐約等境外拍賣市場一樣,不受《文物保護法》約束,是可以自由拍賣的,但如果政府提出抗議,拍賣行可以考慮撤拍。同時,拍賣公司對于征集的拍品來源很難做出鑒定,送拍者可能會對拍賣行有所隱瞞,所以對于走私、盜墓等違法上拍的文物,拍賣行防不勝防,在這方面是可以免責的。”
調查函實為三封
多家拍賣行涉違法經營
其實,國家文物局同期發布的還有兩份調查函,涉及包括上海嘉璽拍賣有限公司、上海嘉泰拍賣有限公司、上海敬華藝術品拍賣有限公司等7家拍賣公司,或涉嫌違法拍賣出土(水)文物標的,或涉嫌未經審核違法上拍文物標的,而且已有部分在2015年完成上拍。國家文物局分別要求上海市文物局、北京市文物局進行調查處理,并于收函后30個工作日內將調查結果及處理情況報告國家文物局。
內地拍賣行需要備案、審核才能上拍,為何還會出現類似問題?在季濤看來,內地拍賣行若出現違法上拍文物,如果不是審核流程的問題,就有可能是拍賣行沒有申報。因為有些小公司因為沒有相關的拍賣資質,或者拍品不符合規定,可能會選擇不上報。《拍賣法》明確規定不能上拍的比如元代以前的文物,如果涉及肯定是拍賣行的責任,如果捐贈的、國有的,拍賣行也是不能進行交易的,即使交易也屬于無效。
對于這種涉嫌違法拍賣的行為,會有什么樣的處罰措施呢?“點名批評、罰款、法律追究都有可能,但文物追回的可能性不大。如果第二次或多次違規,處罰力度就會加重,文物許可證是國家文物局發的,暫停拍賣、資質都是有可能的。當然,拍賣行業協會也會就相關問題做出處理。”季濤表示。
持續發酵
再度引發拍賣熱議
一般而言,出現違法經營的大都是李鬼拍賣行,因為沒有相關的文物拍賣資質,自然難以通過審核,只能選擇鋌而走險。此次事件圍繞“出土文物、違法經營”展開,引發了關于拍賣行業的廣泛探討,一些老生常談的話題被再度重提,如何守住法律的紅線合法經營是拍賣行經營者首要考慮的問題。
對于拍賣市場出現的一些負面現象,討伐聲最高的就是拍假或假拍,這已成為拍賣行違法經營的集中發生區域,不但擾亂了整個市場的經營秩序,甚至也讓《拍賣法》中“拍賣行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這一條款飽受質疑。從行業角度來說,一些藝術品,尤其是古代藝術品的真偽之爭屢見不鮮,最終也很難得出鑒定的結論,比如《溪岸圖》、《功甫帖》。拍賣行很難斷定拍品的來源和真偽,如果把責任全部歸咎到拍賣行,也是不合理的。但另一方面,一些拍賣行天價做局的問題也時有發生,比如近4億元成交的宋代定窯“美人枕”、2.2億元成交的漢代玉凳等現象的出現。
對于這些違規經營行為,有關部門一直在加強監管,不斷完善法律法規,協會也強調行業自律,目的都是讓這個市場更加健康、有序地進行。但就拍賣公司而言,出土(水)文物禁止上拍,文物標的上拍需經主管部門審核,這是必須要遵循的法律紅線。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文物藝術品拍賣 文物 藝術品 拍賣 法律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