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沸點 沸點
官方稱草原天路收費合規 河北省政府對收費很支持
10日上午,張北草原天路服務中心,一名身穿“天路執法大隊”字樣服裝的男子站在道路中間攔停路過車輛,告訴乘客需要按人頭買票方可通過天路。新京報記者 吳江 攝
新京報訊 (記者郭超 吳為)對于張北縣“草原天路”收費一事,河北省物價局首次向媒體表態,稱河北省向張北縣下放部分行政權限,張北縣有權制定草原天路的門票價格。
張家口稱省政府對收費很支持
河北省張家口市張北縣草原天路5月1日起開始收門票,昨天,張家口市有關部門負責人向新京報記者表示,對于草原天路收費,河北省和張家口市兩級政府都很支持,態度也很明確。
根據《河北省風景名勝區條例》第35條規定:“風景名勝區門票價格由省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制定。”那么,作為張家口市批準的市一級風景名勝區,張北草原天路的門票定價權為什么會在張北縣呢?
昨天,河北省物價局經營收費管理處副處長劉志國向新京報記者表示,河北省價格部門實行的是定價目錄管理的方式,河北省的定價目錄是經過省政府審核批準,并報國家發改委審定同意的。“依據河北省的定價目錄管理,在旅游這一塊,除了省里面管的景區外,其他的景區就授權設區市、直管縣、擴權縣等來制定。”劉志國說,河北省下放了一部分行政權力到縣一級政府,這樣的縣就是擴權縣。張北是省的擴權縣,有權制定草原天路風景名勝區的門票價格。同時,劉志國表示,要定價就須經過成本審核、價格聽證等規定的環節,而這些環節均可由有定價權的政府來主持召開。因此,他表示,張北縣召開的草原天路價格聽證會也不違規。
張北縣承認收費存不規范問題
張北縣物價局負責人昨天接受其他媒體采訪時也表示,河北省政府定價的公布目錄里面沒有這個(風景名勝區)科目,只有景區這個科目類似,所以張北縣財政局只能參照景區這個科目來進行。“同時這件事我們咨詢過省物價局,主管領導說,‘風景名勝區就是景區’。所以我們就這樣過渡過來了。”上述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此前張家口市政府已經批復了天路為市級風景名勝區。
新京報記者前日到草原天路實地探訪時發現,一張50元的門票上寫著“環境資源維護費”,對此,張北縣物價局負責人說,物價部門批復的是門票。“不知道他們是出于什么考慮,我們批復的就是叫門票。估計是剛開始收費可能還存在不規范的問題。不合適的我們再整改完善。”張北縣物價局局長王葆在接受“國際在線”采訪時表示。
■ 解讀
擴權縣不是天路收費通行證
對于張北縣是否有權給草原天路制定價格,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院長李國平表示,從目前我國的《公路法》以及《風景名勝區條例》等上位法來看,張北縣根本無權給“草原天路”制定門票價格,即使張北縣是河北省的擴權縣,但所擴大的部分行政權限也不是無范圍適用的。
根據河北省政府關于擴大部分縣(市)管理權限的意見 冀政[2005]8號文件,張北縣是河北省第一批擴大權限的縣。文件中也明確說明,“對擴權縣(市)賦予與設區市相同的部分經濟和社會管理權限。”也就是說,張北縣在部分行政事務上具有與張家口市相同的權限。
但根據我國《風景名勝區條例》以及《河北省風景名勝區條例》,張家口市也無權對風景名勝區制定價格。
李國平認為,張北縣是比較早一批成為河北省擴權縣的。擴權縣其實是根據地方經濟和城市化進程需求進行的一種探索,擴大縣一級地方政府的部分行政權限。他表示,擴權縣享有的擴大權限也是有邊界的,如定價權是部分下放的,不是說沒有范圍的隨便適用。“不管是不是擴權縣,就算是具有省一級行政權限的,也不能這么做。”
李國平說,“草原天路”從建設之初,其性質就是一條通行公路,由地方財政出資建設,作用是為沿線的居民帶來交通便利。“這條路跟景區里的路還不一樣,景區的路是先有景區,為了游客通行才有了路,而這條路則相反。”他說,如果是路,那只能是按照公路的性質依法收通行費,根據我國的《公路法》,目前這種設卡收費行為實際就是在非法占用公路資源。
編輯:曾珂
關鍵詞:草原天路收費 河北省政府對收費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