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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擺渡車”還是“天價討好費”
近日,網上出現一則帖子稱,一位乘客乘飛機從北京到溫州,因為自己坐的是經濟艙,但由于幫同事拿行李坐了頭等艙的擺渡車,需要額外收費,結果300米左右的距離收費398元。為此,這位爆料者感慨稱:“想想也是醉了,聽說過天價蝦、天價魚,沒想到今天這天價車費就發生在自己身上。”
頭等艙果然是“頭等”價——這不,經濟艙乘客可以坐免費大擺渡車,偶爾上了回機場的VIP擺渡車,結果卻付出了每米1元多的額外花費。不過,細細看罷報道,我以為這事兒似乎不宜跟“天價蝦”、“天價魚”等的相提并論。假如非要為之冠上一個“天價”的稱呼,或許還是叫它“天價討好費”更顯妥帖。
坐經濟艙的怎么會坐上了頭等艙的擺渡車?且來還原一下當時的情況:這名當事人跟公司領導從北京出差回來,落地溫州機場,領導坐的是頭等艙,他坐的是經濟艙,下飛機后,因領導行李較多,他就一起拿行李坐了頭等艙的擺渡車。這位被收398元擺渡費的乘客,起初大概是想跟坐頭等艙的領導“蹭”下擺渡車,而他最終為此支付了十分肉痛的“天價收費”,則未必不是一種因為討好領導而“惹的禍”。
300米左右距離補交了398元的額外收費,這究竟貴不貴?我也認為貴,而且可說不是一般的貴。然而這一次,機場方面的解釋并不很霸王:且不說當時發現經濟艙乘客“上錯”擺渡車后,已經提前告知了需另外收費,并征得了其同意;再者,這398元并不僅僅是坐擺渡車的單項收費,車子和貴賓室的費用是算在一起的,一旦上車就表明貴賓室已接待過這批客人。由此而論,一味指斥“天價擺渡車”,未必沒有一點“搗糨糊”的意味了。
從事件的過程看,當時那位經濟艙乘客如果覺得收費太離譜,應是完全有時間選擇棄之不坐的。說到這兒,似乎可以分析一下這位爆料乘客的彼時心理了:既然已經人前馬后、勤勤懇懇地把領導“服務”到了擺渡車上,就是“打腫臉充胖子”也得把肉痛情緒深深埋藏,進而陪著領導善始善終地坐完這趟“天價車”了。至于事后的網上抱怨,無非也是找個空間發泄發泄罷了。
“天價擺渡車”還是“天價討好費”?站于不同的視角,當然只會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關鍵要看兩個條件:其一,雙方達成一致,是否為乘客的真實意思;其二,該項收費行為是否經過物價部門的核準。而據機場工作人員解釋,這不是公共服務一類的,屬于高端服務場所,且旅客可以選擇自愿。所以,抱怨也好,心疼也罷,相信當事人更清楚自己能不能討到想要的結果。
□司馬童(媒體人)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機場 頭等艙 擺渡車 天價擺渡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