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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的反思:孤兒院“觀光客”,消費弱者的慈善旅游
近年來,中國慈善活動日益興盛,業已成為一種值得頌揚的社會正能量。但當更多的人參與到其中時,慈善組織和慈善活動究竟應該以何種面貌展現?部分學者和媒體人將蓬勃發展的慈善活動視作中國“公民社會”崛起的標志,認為以慈善活動作為平臺和組織方式不僅能讓公民在社會福利方面受益,更能調整國家與社會關系,進而實現政治上的民主化。但實踐中的慈善事業卻未必對所有人都有利,尤其對于慈善事業的目標群體:針對孤兒院、老人院等的慈善行為在許多時候將老人和兒童描述為“不正常的人”或者“可憐的人”,使之成為消費對象,其居住的場所也成為了“慈善旅游”的景點,獻愛心活動變成了持續生產不平等關系的過程。
本文個案將展示在對孤兒院兒童的獻愛心活動中,慈善人士往往將“命運悲慘”的棄嬰當作獲得“旅游”體驗、教育子女、培養他們對“社會弱勢群體”的同情心和社會責任感的工具,以弱化他者作為完成“有價值的現代公民”認同感的途徑。慈善活動確有頗多益處,但凡事皆有兩面,本文主旨意在反思其不足,以審慎的態度檢視當前學術界和輿論對中國各式慈善活動的全然贊譽,并將其與“公民社會”理念乃至民主化掛鉤的觀點。
本文田野調查地點是浙江省的永江福利院(化名)。永江市是浙江省重要的商業城市之一,以繁榮的私營經濟著稱,經濟增長速度和人均收入水平多年位居全省前列。永江福利院成立于上世紀90年代初,是該市唯一一家由政府開辦的收養棄嬰、孤兒的社會福利機構。2011年在職工作人員27人,其中專門負責照料兒童的保育員6人,皆為中年女性。在院兒童共80人,約有70%是三歲以下嬰幼兒,約95%為病殘兒童,未被領養的大齡兒童皆有智力殘疾或肢體缺陷。筆者于2011年3月在該院進行了為期半年的田野調查,2012年6-8月又進行了回訪,調查期間,幾乎每天都有來獻愛心的慈善人士,他們的在場已成為福利院兒童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同時這些慈善活動又生產出信息量特別豐富的話語和實踐,建構起獻愛心活動主客體之間的互動過程。
▍目擊孤兒院“慈善旅游”
2011年六一兒童節早上,永江市福利院迎來了這天第一批獻愛心的三十多名志愿者,他們同屬于永江市一家非政府組織的義工團體。看到滿屋的嬰幼兒,志愿者們覺得很有趣,紛紛拿出手機和相機拍照。有嬰兒被閃光燈驚哭,保育員便上前制止,但志愿者質問:“為何來獻愛心卻不讓拍照?”也有志愿者把嬰兒抱起來品頭論足,探究孩子的性別和殘疾狀況,或問保育員們這些孩子“哪里不正常”,而后感嘆他們身世可憐,不僅身患病癥,還被父母遺棄。這批志愿者還未離開,又有溫州商會的數十名商人前來捐贈。放下禮物,他們催促著進了嬰兒房參觀,并要求和福利院兒童合影。筆者見到其中一位突然摟住兩個孩子,鏡頭里他笑容滿面,而兩個孩子一臉茫然。筆者身邊的工作人員輕聲問:“你看,這像不像我們平時去動物園抱個動物拍照?”待到訪客離開,被抱過的孩子因突如其來的陌生人已開始放聲大哭,保育員花了很長時間對他們進行安撫,過后還要打掃滿地的垃圾。打掃完畢,又來了新的訪客。兒童節這一天,永江福利院總計接待了八批前來獻愛心的訪客,人數過百。到晚飯時間,幾位保育員表示自己已經累得吃不下飯了。據了解,過去幾年每逢節假日就有很多人來福利院獻愛心,但工作人員表示每次接待完訪客,都會感到筋疲力盡。
照相或攝像是去孤兒院參觀旅游不可或缺的環節
節假日扎堆獻愛心的新聞近年來屢見不鮮,其中不乏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報道。譬如有養老院的老人一個重陽節要被前來獻愛心的人洗8次頭、7次腳。福利院兒童同樣也是扎堆獻愛心的對象,在永江福利院,六一兒童節是來訪人數井噴的一天,而孩子們基本上扮演的是“獻愛心”活動的客體——被獻愛心、被參觀和凝視,被同情的“可憐人”,被計劃愉悅的對象,但實際上,整個過程卻更多地愉悅了來獻愛心的人們,他們才是整個活動的主體。這些慈善人士似乎已經有意無意地將對孤兒的慈善行為發展成一種“慈善旅游”(philanthropic tourism)的活動,這種活動既可以幫他們達到慈善的目的,又可在其中體驗到福利院兒童等弱勢群體不同的生活經驗,甚至還可以獲得休閑娛樂的趣味。
事實上,慈善人士將對救濟機構的訪問變成一種旅游活動的現象在國外已經引起關注。在柬埔寨、尼泊爾和非洲南部一些國家,許多國際游客把對當地孤兒院的慈善訪問和志愿服務作為跨國旅游活動的一部分,由此發展出所謂的“孤兒院旅游”(Orphanage Tourism)。這一項目近年來在這些國家已經逐漸發展成一種專門的產業,被認為是全球志愿者產業(Volunteerism Industry)的一部分。在參觀孤兒院或者欣賞孤兒們的表演前后,國際游客會捐贈一定數額的資金以支持孤兒院的運作。在永江福利院,我發現慈善人士的獻愛心活動也越來越表現出明顯的旅游活動色彩。依據世界旅游組織(World Tourism Organization)對旅游活動的定義:如果旅游者出于慈善目的而轉移到其原本生活環境以外的地方停留少于一年時間的行為,可以稱之為“慈善旅游”,它滿足旅游活動的所有要素。
每個來福利院的“慈善旅游”者的深層動機可能不同,但他們都稱自己是來向福利院兒童獻愛心的。每次獻愛心的行程從幾個小時到半天不等,慈善人士有時間來做捐獻做志愿服務,同時他們也具備“慈善旅游”的物質條件——負擔交通費用、捐贈現金和物資等。此外,福利院本身也有條件成為“旅游地”:慈善人士對福利院有一種想象中的期待——福利院里的兒童都是需要同情的“不正常的可憐人”,去福利院能夠體驗一種不同的生活方式。正是這種期待促使他們前往福利院進行“慈善旅游”。而“慈善旅游”中最吸引他們的“景觀”莫過于福利院兒童各種“奇特”的身體殘疾和部分孩子的可愛外形。此外,福利院里的兒童、工作人員、及義工團體負責人也有可能為“慈善旅游”提供服務。在這個過程中,福利院兒童和工作人員相當于“旅游地”的“土著居民”。雖然他們并不像柬埔寨孤兒院那樣需要獻上表演節目,但獻愛心活動本身卻也是一場儀式化的“表演”。在這個“表演”中,慈善人士和福利院兒童、工作人員同臺獻藝,在鏡頭前演出傳遞愛心的動人情節。當“表演”結束,“旅游服務”的提供者獲得了“旅游收入”(捐贈等),而旅游者也付出了“旅游支出”。在這樣的條件下,當所有的要素都串聯起來,中國福利院的“慈善旅游”就變成了現實。“慈善旅游”作為普遍意義上的旅游活動的一種類型,不僅能夠達到慈善的目的,也兼具休閑娛樂功能,而這就意味著福利院已經被徹底的旅游景點化(touristified)了。
編輯:王慧文
關鍵詞:福利院 慈善 孤兒院 觀光 消費弱者 慈善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