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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租房”服務市場應把好準入關
第34屆中國國際體育用品博覽會日前在福州海峽國際會展中心舉行,從山東德州來福州參會的劉先生一行7人,沒有像以往那樣入住酒店,而是利用網絡在線短租平臺,選擇“短租”毗鄰會展中心的小區單元房,舒舒服服住了6天時間。據悉,這一“互聯網+”催生的新生事物,目前正在各地悄然興起。(4月27日《福建日報》)
存在即合理。“短租房”的興起,有其無法抵擋的客觀必然性。其一,社會越是發展,旅游越是旺盛,消費需求就越趨于個性化。房產短租所具有的小眾性、自由度、私密性及多種配套消費等優勢,正契合了人們的這一心理需求,帶給人們一種休閑自由的“如家感覺”。其二,房產短租這種住宿經營模式,不僅盤活了社會閑散資源,也是對傳統景區景點住宿短板的積極和必要補充。而更關鍵的是:價格劃算,預訂方便。短租房的高性價比,無疑讓消費者有了自覺親近和選擇的欲望。
一個個性化時代,應有個性化的渠道,面對住宿需求的越來越細化多元,這種利用互聯網+思維傳遞出來的差異化經營理念,表明了經營者對住宿市場細分趨勢有一個清醒認知,體現出了其對市場洞若觀火的經營智慧,也為傳統住宿市場的生存競爭提供了一個新的經營樣本和思維向度。
但是,任何一項新鮮事物的出現,都必然伴隨新問題的出現。房產短租的興起,讓人擔憂的地方首先在于,房源合法化問題。按照《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之規定:違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而且,租住過程中涉及的諸如合同簽訂、消防安全等都是問題。如何規范合法經營,需要有關方面認真面對。
尤其需要提及的是,短租房既然具有空間私密性特點,因而也就極可能成為一些違法犯罪行為的庇佑溫床和狂歡領地,比如聚眾吸毒、賣淫嫖娼等。在目前情況下,對這些灰色領域的監管尚相對寬泛,而要解決諸如資質問題、安全隱患問題以及租房是否單純合法問題,目前的法律上也存在盲點。一些經營者之所以偷偷接洽游客,本身或許也有出于這方面的顧慮。
顯然,要消除短租房中可能存在的上述問題,僅僅依靠經營者的自覺自律是不現實的。從根本而言,還是要依靠法律,依靠工商、消防、稅務、衛生、食品安全等多部門攜手配合。并非所有房屋都可以成為“短租房”,閑置房屋要想上市經營,還是得先過一個準入門檻。有了監管的合法性,才能保證短租房磊落地服務市場,并最終實現各方的多贏。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短租房 短租平臺 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