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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政法委書記張越被查 4月15日仍出席活動
圖片來源:河北長安網
新京報訊 (首席記者王姝)中紀委周末再“打虎”。昨晚6時50分,中紀委通報: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越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張越是十八大后,河北被查的“第四虎”。在其之前,河北原省委書記周本順、河北原省委組織部長梁濱、河北省委原秘書長景春華先后被調查。同時,張越也是繼蘇宏章(遼寧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4月6日被查)之后,十八大以來第二個被查的省級政法委書記。
2001年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
來自河北電視臺的信息顯示,被查前一天,也就是4月15日,張越仍正常出席政務活動。前日上午,河北省委召開常委(擴大)會議,分析第一季度經濟形勢、研究下一步經濟工作,張越以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身份出席。
官方發布的履歷顯示,1961年6月出生的張越,現年55歲,18歲時進入北京市公安學校,此后在北京警界工作24年,走過了一條從普通民警到警界高層領導的仕途之路。
其起點是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民警,之后歷任北京市公安局北京站地區分局審查科副科長、北京市公安局一處非法組織偵察處副處長(正科級)、北京市公安局一處副處長(正處級)等職,于2000年39歲時走上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助理、國內安全保衛總隊總隊長崗位,成為副廳級官員,并于2001年升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主抓環繞北京“護城河”工程
2003年,張越離開北京市公安局,調任公安部二十六局(反邪教局)局長。4年后,從公安部“空降”河北,任河北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到此番被查,已在河北工作近9年。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張越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