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聲·政情>快報 快報
焦蘭生任中山市代理市長
中山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薛曉峰(左)向焦蘭生頒發任命書。 南方日報記者 王云 攝
4月13日上午,中山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召開,會議通過有關人事任免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會議決定焦蘭生為中山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長,接受陳良賢同志辭去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請求。
日前,中山市召開全市領導干部大會,宣布省委關于中山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職務調整的決定。省委決定,焦蘭生同志任中山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提名為中山市市長候選人。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施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廣東省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和《中山市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規定》相關規定,中山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薛曉峰主持了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儀式。焦蘭生面向五星紅旗、左手撫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右手舉拳,誦讀誓詞:“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斗!”
焦蘭生是《中山市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規定》施行后,首位就職時公開進行憲法宣誓的由市人大常委會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記者/羅麗娟)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焦蘭生 中山市代理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