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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資銀行海外頻遭調查的警示
4月5日,銀監會官網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運營風險管理的通知》(銀監發〔2016〕5號),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運營風險管理,提出21條細化要求。
此項風險警示政策的出臺,主要是針對近一段時間以來,中資銀行駐海外機構頻遭當地政府金融監管機構、警方等的調查。如今年2月17日,西班牙警方以工行馬德里分行對涉嫌洗錢的資金監管不力為由,對該分行進行搜查,5名該分行領導及部門負責人被移送至警察局接受進一步調查。此事件后,美國紐約州金融監管局、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也對當地部分中資銀行進行了常規或臨時檢查。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則對建行、工行倫敦分行“金融犯罪”科目進行了力度較大的檢查,重點檢查反洗錢、反金融腐敗等方面的合規情況。
在接下來的時間里,還會有更多的中資銀行海外機構會受到當地政府金融監管部門等的檢查,且檢查的力度、頻次、范圍等也會更大、更多。因為,隨著中國對外開放力度的不斷加大,人民幣在國際金融市場地位和話語權的不斷提升,中資銀行在海外設立的分支機構也越來越多,尤其是人民幣的“入籃”,已經讓西方國家、特別是金融機構面臨強大的競爭壓力。自然,也就不可避免地會產生防備心理,會利用各種借口、通過各種途徑對中資銀行駐海外分支機構進行問題調查,以遏制中國金融企業向海外拓展業務。
現行的國際金融市場,主要是少數大國在進行利益瓜分,并已形成相對穩定的利益分配格局。新的力量的加入,必定會打破這樣的利益分配格局,使這些國家在國際金融市場的利益受到影響,當然會對新的力量的加入采取強烈的抑制和遏制手段。
這無疑給中資銀行駐海外分支機構的管理和運營行為提出了更高要求、帶來了更大壓力。任何一點疏忽或漏洞,都有可能成為當地政府金融監管機構、警方等實施監管的突破口,從而給自身的經營管理與運營增加難度,甚至嚴重影響在海外的業務拓展。
此番銀監會提出這樣的要求,還是非常及時的,也是完全必要的。畢竟,這些年來中資銀行在海外布局的力度是相當大的,步伐也是相當快的。截至2015年末,僅工商銀行就在42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404家機構,境外資產達2798.30億美元,占集團總資產8.2%。其他銀行也都在海外有大量的分支機構。而人民幣“入籃”以后,中資銀行在海外的布局范圍會更廣、速度也會更快。如果不對運營風險進行有效防范,并進一步加大與所在國金融機構的溝通與協調,是會遇到很多的麻煩的,是會不停地被當地金融監管機構、警方等檢查的。
因此,各金融機構必須嚴格按照銀監會的要求,對在外分支機構的經營行為、管理行為等進行一次全面調查摸底,特別是可能存在的不合規操作、不規范操作等,必須立即糾正。特別是國外金融監管機構、警方等比較關注的方面,尤其要加大自查力度,確保不存在漏洞和缺陷。
中資銀行駐海外機構被所在國政府金融監管機構、警方等頻繁調查的現象,也從另一個側面提醒我們,隨著中資企業海外投資力度的不斷加大,特別是海外并購步伐的不斷加快,類似金融企業駐海外機構被查的事,在其他中資企業在海外投資的項目、設立的機構、創辦的企業等身上,也可能會發生。與其等到被查以后再去協調、再進行糾正、再緊急補課,不如早點做好準備,早點主動與國外政府及其監管部門進行溝通與協調,早點就某些方面可能出現的問題予以防范,從而減少企業和項目在運營過程中出現麻煩,進一步提高海外機構的運作效率,提升海外投資的效益。
而從實際情況來看,其他中資企業在海外投資的項目、設置的機構、并購的企業等,在運營和管理方面的力量,可能還不如中資銀行在海外的機構。也就是說,一旦遇到被檢查等方面的問題,應對應訴能力更差,可能遇到的麻煩也更多。因此,更需要做好最精心的思想準備,強化各項基礎工作。
總之,中資企業加大海外投資力度是好事,也是趨勢,但一定不能盲從,不能想當然,而必須做好充分的思想準備,把各種可能發生的風險和問題考慮周全,真正使“出海”工作能夠取得最大效率。(譚浩俊)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中資銀行 海外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