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情·民意>你言我語 你言我語
原標題:北京街頭電動二輪車多超速行駛:8秒通過百米路段
電動二輪車在長安街逆行。京華時報記者趙思衡攝
市交管局日前發(fā)布電動車禁行新規(guī):從下周一(4月11日)起,長安街及其延長線等十條道路除自行車外,禁止電動二輪車等非機動車通行。昨天市交管局解釋稱,雖然電動二輪車在部分道路禁行,但可以借助禁行道路穿行。此外,目前市場上存在大量不符合規(guī)定的超速、超重電動二輪車,如遇交通事故糾紛,這些電動二輪車往往會被鑒定為機動車。對此,市交管局解釋稱,這些超標電動二輪車也必須遵守禁行新規(guī)。
昨天下午晚高峰,京華時報記者探訪了禁行路段中的長安街(建國門至復興門)路段,府右街路段,建外大街(國貿(mào)橋至建國門橋)等路段,發(fā)現(xiàn)電動二輪車超速駕駛、闖紅燈、逆行等行駛亂象多。多數(shù)電動二輪車主表示,禁行后會選擇繞行。
□釋疑
穿行禁行的十條道路不受處罰
根據(jù)此次市交管局發(fā)布電動二輪車禁行新規(guī),電動二輪車受限的幾條大街多集中在長安街、長安街延長線及周邊部分道路。這些道路有很多垂直交叉的連接道路,很多電動二輪車騎行者擔心,在穿行禁行道路到對面去的時候,會被交警攔截。
那么到底是否可以橫穿?昨天市交管局解釋稱,雖然電動二輪車在部分道路禁行,但可以借助這些禁行道路穿行,交警部門查處的只是在10條大街上通行的電動二輪車,對于從路口經(jīng)過的電動二輪車不會查處。比如,在東西向的長安街上,電動二輪車可以從南北向橫穿長安街。
所有電動二輪車都須遵守新規(guī)
交通事故中,電動二輪車被認定為機動車的案例,已經(jīng)不在少數(shù)。根據(jù)相關(guān)標準,電動二輪車質(zhì)量大于40KG,最大時速超過20公里,不具備腳踏騎行功能,應認定為摩托車,也就是機動車。而根據(jù)此次市交管局發(fā)布電動二輪車禁行新規(guī),所禁止通行的是非機動車,那么這些超重、超速的電動二輪車,是否也在規(guī)定約束范圍內(nèi)?
對此,市交管局相關(guān)負責人表示,被禁行的電動二輪車既包括質(zhì)量和行駛速度超過國家標準的電動二輪車,也包括符合國家標準電動二輪車。同時,市交管局介紹,此次禁行路段都位于城區(qū),這些地段的公共交通系統(tǒng)十分完善,市民可以選擇公共交通,不會影響正常出行。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