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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官員懺悔:自律的時間里貪斂的欲火從未熄滅
●懺悔人:楊運朝
●原任職務:海南省陵水縣副縣長
●涉案罪名:受賄罪、玩忽職守罪
●判決結果:2014年10月9日,海南省保亭縣法院以受賄罪、玩忽職守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年。
●犯罪事實:2011年在陵水縣廣進洋農業綜合開發項目中,楊運朝下屬與技術員合謀,先向工程隊老板索賄百余萬元,又通過虛增工程量補償損失,致使國家項目資金277萬余元被騙;另外,楊運朝利用職權為他謀取利益,受賄75.8萬元。
案發時,我已57歲,在基層打拼了30多年直到50歲那年才升任為副縣長,應該說在前一屆副縣長任上,我除收受他人4萬元僥幸未被發現外,還算克己的。
記得2007年,我剛擔任陵水縣副縣長時,有一個瓊海工程隊的老板云某結識了我,在春節前的一天,云某將我約到一家茶館喝茶,并給我口袋里塞了1萬元。那是我擔任副縣長以后第一次有人給我送錢,面對那1萬元自己也是顧慮重重,但一想到1萬元相當自己3個月的工資,而且只要自己在副縣長的位置上總有一天能回報人家,于是我收下了。后來,我又收了云某3萬元。收取云某4萬元后,我心里很害怕,怕自己出事,想到自己勤奮廉潔一輩子才坐到如今的位置,若因這4萬元毀于一旦實在是太不值了,從此我痛下決心,立誓不再收任何人一分錢。
在此后的5年內,我秉承著自己的“誓言”。之后政府換屆時,我又一次當選為副縣長。其實,在那自律的5年里,自己貪斂錢財的欲火從未熄滅過。當再次身居高位后,我的自律和警惕在隨之而來的誘惑面前逐漸弱化,最后發展為多次收受工程老板的錢財,共計75.8萬元。
坦率地講,我第二次當選副縣長分管了農業綜合開發工作后,便給縣農綜辦主任王某打招呼,讓他關照瓊海工程隊的云老板。后來,云老板拿到一些項目,這算是我對云老板5年前送錢的回報。
說到收錢的原因,當時,我已經過知天命的年齡,好景不長了。并且自己馬上就要退休了,有些焦躁,總想趕在人生輝煌期結束前弄點錢,退休后也可以風風光光地過日子。加上工程隊老板們主動給自己送錢,沒能忍住誘惑。于是先后受賄15起,其中最大單筆受賄20萬元。
后來,我的下屬也向工程隊老板索賄,他們虛報工程量,騙取國家財政資金。而我只能違心地簽字,因為自己本身不干凈呀。
常言說,知足者常樂。我原來本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有一份收入不菲的工作,就是退休后靠自己的退休工資,也足夠安享晚年。非法獲取的財富不僅無法換來晚年的幸福,反而會毀掉自己、毀掉家庭。可惜,我醒悟得太晚了。江舟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落馬官員懺悔 落馬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