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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淵潭內攀折花木:兩游客吃罰單 每單罰款20元
昨日,玉淵潭公園開出的第一張罰單。
■ 追問
哪些行為可罰款?罰多少?
昨日,玉淵潭開出的兩張罰單均因攀折花木。李濤介紹,一般罰款的情況多為攀折花木,其他行為,如爬樹、搭帳篷等,以制止勸誡為主。如果游客不聽勸告,則會罰款。
李濤舉例說,巡邏人員現場看到游客攀折花木,并已經造成損害的后果,“也就是說花已經折了,且花枝比較大”,就會罰款。如果僅發現游客手上拿著落枝,但未發現其攀折行為,則將落枝收繳并交由綠化部門統一處理。
游園時,還有哪些行為可能會被罰款?記者查閱2003年《北京市公園條例》發現,翻越圍墻、欄桿、綠籬,在禁煙區吸煙,在非游泳區游泳,在非滑冰區滑冰,在非釣魚區釣魚,隨地吐痰、便溺,亂丟果皮(核)、煙等廢棄物,可處20元至50元的罰款;營火、燒烤,捕撈、捕捉動物,采挖植物,恐嚇、投打、傷害動物或者在非投喂區投喂動物的行為,可罰款5元到50元,如果構成犯罪的,還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樹木上涂寫、刻劃,攀折花木,損壞草坪、樹木等行為,也可罰款5元到50元。
此外,條例中還規定,以上行為如果造成損失,依法需承擔賠償責任。
玉淵潭的兩起罰款金額均為20元。對此,進行處罰的李濤解釋,《北京市公園條例》規定的罰款金額為5到50元,但執法隊員具有自由裁量權,可根據損壞后果大小酌情處理,“一般會罰20元”。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信娜 本版圖片/玉淵潭公園供圖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玉淵潭內攀折花木 罰款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