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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草”有毒,“解藥”在哪兒
在宣判“死刑”后,我們既要看到企業的衰落走向,也要努力戳破其背后的層層政商迷霧,決不能讓其騙了消費者、圈了投資者,還能拍拍屁股瀟灑走人。
一片凈重28克的粉片,如何賣到29888元的天價?比黃金價格還貴的“神藥”,怎么連批號都沒標注?日前,鼓吹“現在開始含著吃”的青海春天“極草”,終于被監管部門認定有毒:其砷檢測結果最高為9.883mg/kg,最低為4.4mg/kg,遠遠超過國家標準的1.0mg/kg。“皇帝的新衣”被無情戳破,帶給消費者的不僅是唏噓與后怕,還有一系列的追問與反思。
首先是監管者與被監管者的“唇槍舌劍”,至此應當有一個客觀結論了。早在今年春節前夕,監管部門就發布了消費提示,指出即便不考慮“砷超標”的因素,長期食用蟲草類制品也“存在較高風險”。而如今更為精準的定量檢測,更徹底駁斥了青海春天的公開叫板。對此,消費者須銘記:有病應遠離“極草”,無病也少吃蟲草,科學保健與正規渠道的求醫問藥,才是理性選擇。
實際上,早在2014年12月,青海春天就被職業打假人王海瞄準,但是舉報始終未果。該公司手中握著的兩張“護身符”——國家“保健品試點”和“青海省試點產品”,使其跌跌撞撞走到了今天。那么,在宣判“死刑”后,我們既要看到企業的衰落走向,也要努力戳破其背后的層層政商迷霧,決不能讓其騙了消費者、圈了投資者,還能拍拍屁股瀟灑走人。
其中,至關重要的謎團有兩點:一是總局在及時叫停相關試點后,當地監管部門為什么沒有后續跟進,直到去年底才停止換發新證書;二是“極草”絕非保健品,也不是藥品,怎么還能游離于食品的監管之外?以“創新屬性”來為這樣的商家“背書”,是不是涉嫌事前玩忽職守、事后敷衍塞責?顯然,這不是天災,而是人禍,必須有人站出來說清情況、厘清責任。
“極草”也好,“神藥”也罷,與正規的中醫藥完全是兩碼事。國家關于中醫藥產品的監管,有著一整套完整體系與辦法,這次的事故不是藥的問題,而是食品的問題;不是中西醫的爭執,而是食品安全的故障。所以,一方面千萬不要因噎廢食,另一方面必須一查到底。
食品監管,攸關性命。我們要為監管部門點贊,澄清事實真相,捍衛道德底線,及時回應了消費者的關切。今后,對類似打著新概念、蒙騙消費者的企業,仍不能心慈手軟,尤其是對民間舉報,我們應充分重視、早些回應。與此同時,作為上市公司的投資者權益如何保障,已經發貨銷售的“毒草”如何下架召回,都不是小問題,都需要監管者的周全施策,妥善處理。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天價“極草”有毒 “神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