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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臨近高仿人民幣冥幣充斥市場:曝監管不力
湖北省武漢市一家店鋪內銷售的高仿人民幣冥幣。劉志月 攝
“高仿人民幣冥幣橫行,暴露出監管部門監管不力和老百姓法律意識淡薄兩方面的問題。雖然銷售、使用這種冥幣都是違法行為,但對老百姓進行處罰又沒有法律依據,所以應加強銷售流通領域的監管,強化源頭的打擊力度。”朱未易說。
如何處罰、規避這類違法行為?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工商局315中心韋主任介紹,工商局有職責對此進行監管,確實違反相關規定的需要沒收罰款。
不過,在具體執法過程中,查處高仿人民幣冥幣的執法依據讓工商行政人員有些頭痛。南寧市工商局法制科謝姓工作人員分析說,高仿人民幣的冥幣主要是違反“制作、仿制、買賣人民幣圖樣”以及“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但在處罰方面,法規規定前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處罰,后者又是中國人民銀行處罰,工商部門對執法依據的認定有些牽強。
此外,這名工作人員介紹說,工商部門還有對生產、銷售迷信喪葬用品的監管職責,也包括這些冥幣在內。考慮到普通百姓清明祭祖的慣有習俗,并且沒有對普通百姓造成損失,多年來一直是媒體報道多,真正查處少。但高仿人民幣冥幣不利于維護人民幣的合法地位,并且是一種祭祀變味的表現,應該遏制。
廣西律師楊寧認為,文明祭祀掃墓,多采用鮮花或植樹的方式緬懷故人,祭奠先人。行政執法機關應當有計劃查處此類違法銷售行為,并依法處以行政處罰。(馬 超 馬艷 韓丹東)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高仿人民幣 冥幣充斥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