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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預約”善意和效率并不矛盾
從上周二開始,浦東實行限號辦理離婚引起了熱議。2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婚姻登記工作規范》規定,設立獨立的離婚登記室,新增了詢問筆錄程序。上海市婚管處副處長孫曉紅昨天晚上透露,辦離婚“私聊”以后,協議離婚登記時間有所增長。民政部門已經在考慮,像結婚登記那樣在網上推出離婚預約,減少等待時間。(3月21日《新聞晨報》)
“離婚預約”
孫曉紅解析,按照新的《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當事人在辦理離婚登記前增加詢問筆錄程序。經過詳細詢問,可以讓民政部門更真實地了解雙方的離婚意愿,有助于對《離婚協議書》的內容進行進一步確認、規范,避免后期更改等麻煩,同時,還可以對詢問中發現的“沖動型”離婚進行及時干預。然而,隨之帶來的則是協議離婚登記時間大大增加,在“離婚率12連漲”而工作人員不變的前提下,這就意味著辦理離婚登記比以前需要等待的時間更長。
放眼全國,其他一些城市開始推行離婚預約登記制度,從善意的角度來說,“預約離婚”的確是一個有效的緩沖期,但是,對于一些確實需要離婚的人來說,善意不能替代效率,所以,民政部門在規范工作流程的基礎上,要適當地增加窗口和工作人員減少排隊時間,盡快完善“預約離婚”的技術和制度細節,暢通預約通道等等,總之,不能讓“預約離婚”變得像“預約掛號”那么難!
其實,“預約離婚”緩解沖動也好,減少排隊提高效率也罷,兩者本身并不矛盾,都是一種善意。一方面,“預約離婚”是干預沖動離婚的一種方式,但并不能剝奪婚姻自由的權利。另一方面,公共服務機構不應該因為工作量的增加就將工作后推來變相減輕工作量。
所以,除了通過有效的詢問、增加婚姻情感咨詢窗口等方式來幫助一些本可以挽回的婚姻之外,無論是結婚登記還是離婚登記,都應該以方便群眾為前提,其中最直接的表現就是:減少等待時間、避免來回奔波等等。所以,制度的善意和效率并不矛盾,希望“預約離婚”制度更完善。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離婚預約” 效率 緩解沖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