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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出租車管理辦法之后的改革期許
在新的出租車行業和網絡用車管理制度的制定上,相關部門應該站在時代的前沿以“互聯網+”思維考慮問題
3月16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安部聯合發布《關于廢止<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的決定》。這意味著自1997年通過、1998年開始實施的《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將退出歷史。這讓正在推動中的中國城市出租車改革,和與之配套的互聯網約租車管理方案立法,又朝廓清主管事權、統一行業規范邁進了一步。
廢止出租車管理辦法
站在市場化角度講,現在廢除這一辦法,可以被理解為是巨大進步。最大進步之處在于,它可能意味著今后的出租車行業受行政管制的程度將越來越弱。比如,在出租車數量問題上,舊的管理辦法規定“出租汽車的發展規劃和計劃,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報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這決定了此前即便是增加一兩輛出租車,也需要地方政府部門批準的現實。就單單這一條而言,廢止舊的辦法,就可能意味著出租車的數量隨之放開。
改革,是破舊立新。而破舊就是要把舊的管理制度廢除掉。廢除之后,無論是出租車行業改革,還是規范網絡約租車服務,也都應該有新的制度和辦法確立起來。眾所周知,去年10月份,交通運輸部同時發布《關于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征求意見稿,今年,這兩個管理辦法很可能將落地實施。毫無疑問,廢除舊的管理辦法,是在為出臺新的管理辦法鋪路。
出租車行業到底應該如何改革,才算是真正的“放管結合”并尊重市場,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衡量的標準。而就目前釋放出來的信息來看,減少行政權力對于市場的干預力度,已然成為大勢所趨。而今年兩會期間,交通部長楊傳堂曾針對出租車改革發聲,認為今后的出租車行業改革,經營權將轉向無償、有期限使用、中小城市或可適當放開出租車數量管制、“份子錢”需要多方協商裁定等方向改革,統籌兼顧各方利益,取得改革最大的公約數。應該說,這釋放出了很強的信號,也給了公眾以很高的期待。
必須要感謝技術革命對于傳統出租車行業帶來的沖擊。因此,在新的出租車行業和網絡用車管理制度制定上,相關部門應該站在時代的前沿以“互聯網+”思維考慮問題,盡可能地為網絡約車的合法性提供制度保障,包括“份子錢”應不應該取消、私家車能不能運營以及取得運營資格之后的報廢年限如何調整、是不是給地方政府以更大的改革自主權……
國家提倡大眾創新,政府管理更要帶頭進行創新。創新不是簡單的破舊,而是要做到新制定的制度要真正借助“互聯網+”的東風。國務院也正在推行簡政放權,因此,我們期待未來的出租車行業改革,能夠多一些放權,少一些管制;多一些服務,少一些羈絆。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廢止出租車管理辦法 出租車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