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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三、 堅定不移反對腐敗,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力度
我們堅決貫徹黨中央關于反腐敗斗爭的決策部署,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懲治預防兩手抓。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職務犯罪案件40834件54249人。
突出查辦大案要案。查辦貪污賄賂、挪用公款100萬元以上案件4490件,同比上升22.5%;查辦涉嫌犯罪的原縣處級以上干部4568人,同比上升13%,其中原廳局級以上769人。依法對令計劃、蘇榮、白恩培、朱明國、周本順、楊棟梁、何家成等41名原省部級以上干部立案偵查,對周永康、蔣潔敏、李崇禧、李東生、申維辰等22名原省部級以上干部提起公訴。查辦受賄犯罪13210人,查辦行賄犯罪8217人。依法辦理南充拉票賄選案,對涉嫌犯罪的33人追究刑事責任。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嚴重不作為、亂作為問題,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犯罪13040人。
堅決懲治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的“蠅貪”。針對一些地方虛報冒領、克扣侵占惠農扶貧資金的嚴重問題,部署開展懲治和預防惠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查辦“三農”領域相關職務犯罪11839人。在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征地拆遷、社會保障、教育、醫療等民生領域查辦職務犯罪8699人。
深入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健全與相關部門協作配合機制,加強與有關國家、地區司法合作,拓展追捕犯罪嫌疑人和追繳腐敗資產的渠道。自2014年10月開展專項行動以來,已從34個國家和地區遣返、勸返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24人,“百名紅色通緝令”中的李華波等17名重大職務犯罪嫌犯落入法網。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轉移贓款專項行動,努力切斷向境外轉移違法所得通道。
加強職務犯罪預防,促進標本兼治。在辦案中認真分析腐敗犯罪發生原因,提出檢察建議12621件。普遍開展懲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和專題報告工作,著力推動制度建設。結合辦案創作廉政短片、公益廣告、微電影,加強預防宣傳和警示教育。甘肅檢察機關在省委統一領導下,與全省各級黨政機關攜手開展“學好法、用好權,促公正、促清廉”教育。江蘇檢察機關與郵政部門共同開辟“預防職務犯罪郵路”,將廉政文化送進千家萬戶。
四、 努力增強對司法活動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公平正義的守護者
我們堅持懲治犯罪與保障人權并重、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并重,強化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督促偵查機關立案14509件,追加逮捕18196人、追加起訴23722人;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訴6591件,對認為確有錯誤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調解書提出抗訴3548件、再審檢察建議3874件。
健全冤錯案件源頭防范和發現糾正機制。我們對近年來糾正的冤錯案件進行深入剖析,深刻反省檢察機關自身在批捕起訴、訴訟監督等環節存在的嚴重問題和沉痛教訓,著力完善糾正和防止冤錯案件的常態化機制。對偵查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384件;監督糾正濫用強制措施、違法取證等偵查活動違法情形31874件次;對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的,決定不批捕131675人、不起訴25778人。認真審查每一份申訴材料,發現有冤錯可能的及時調查處理。建立刑事申訴案件異地審查制度。勇于自我糾錯,對檢察機關從當事人申訴或辦案中發現的“陳滿故意殺人放火案”“錢仁風投放危險物質案”“許金龍等4人搶劫案”“楊明故意殺人案”等冤錯案件,分別提出抗訴或再審檢察建議,人民法院已依法再審改判無罪。
維護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對涉嫌犯罪但無社會危險性的決定不批捕90086人;對犯罪情節輕微、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決定不起訴50787人。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29211名犯罪嫌疑人建議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持續監督各政法機關清理久押不決案件,2013年核查出的羈押3年以上未結案的4459人下降到6人。對阻礙律師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監督有關機關糾正1093件。
加大監督糾正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力度。加強對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異地調監、計分考核、病情鑒定等環節的監督,逐案審查提出意見。對原縣處級和廳局級以上罪犯“減假暫”案件,分別層報省級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審查。與監獄、人民法院共建減刑、假釋網上辦案平臺,推動網上銜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同步監督。對提請“減假暫”不符合法定條件或程序的,監督糾正20062人;對裁定或決定不當的,監督糾正2727人。
開展社區服刑人員脫管漏管專項檢察。全面核查執行情況,持續跟蹤監督,糾正脫管7164人、漏管3614人;對嚴重違反監管規定或監外執行條件消失的,督促收監執行1063人。
加強對民事虛假訴訟的監督。針對民間借貸、破產等領域為獲取非法利益而虛構事實打“假官司”的問題,組織開展專項監督,重點監督中介服務機構“居間造假”和涉案人員眾多的“規模性造假”,對1401件虛假訴訟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或再審檢察建議,查辦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的司法人員63人。
加強對特赦工作的全程同步監督。認真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特赦決定和國家主席特赦令,加強對特赦案件報請、審理、裁定活動的監督,糾正報請不當331件、裁定不當23件。
嚴肅查辦司法不公背后的腐敗犯罪。堅決懲治利用司法權貪贓枉法的行為,查辦涉嫌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員2424人。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在辦理益陽市委原書記馬勇涉嫌受賄案時發現,馬勇違法指令“協調”一起命案,有關司法人員權錢交易,幫助開脫罪責,導致重罪輕判。檢察機關對涉嫌職務犯罪的9名司法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最高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