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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馬新嵐提出:在福建設立知識產權法院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13日電(記者 張春莉)“知識產權是推進創新發展的重要支撐,是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性資源和國際競爭力的核心要素。知識產權法院的設立,促進完善了中國特色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系,樹立了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形象。”全國人大代表馬新嵐認為,在全社會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背景下,在福建設立知識產權法院具有重要意義和現實可行性。
馬新嵐代表 資料圖
馬新嵐代表表示,近年來,中央先后賦予了福建海峽西岸經濟區、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自由貿易試驗區、平潭綜合實驗區、海峽藍色經濟試驗區和福州新區等重大使命,凸顯了福建在全國發展大局中的地位。尤其是福建在對臺交流合作中具有獨特優勢,在“一帶一路”建設中處于重要地位,迫切要求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優化知識產權保護環境,展示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公信力。經過20多年發展,省法院、各中院及有關基層法院均成立了知識產權審判庭,建立了一支素質能力較為過硬的知識產權審判隊伍。審結了一大批具有全國影響的重大案件,建立健全了“三合一”、專家輔助人、專家陪審等制度,為福建設立知識產權法院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礎。
為此,馬新嵐代表建議:在福建設立一個中級法院架構的知識產權法院,參照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的做法,集中管轄福建轄區內有較大影響的知識產權一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有關基層法院的上訴案件,該院上訴案件由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兩會 全國人大代表馬新嵐 福建 知識產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