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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建議:重視海綿城市建設中的四大問題
2016年全國兩會期間,民革中央以集體提案形式提交了《關于因地制宜,科學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提案》。提案參與撰寫人、民革中央人資環委員會委員、北方工業大學副教授傅凡接受人民網記者采訪時表示,控制目標過高、缺少地方規范對接、技術措施局限性等,成為當前海綿城市建設中面臨的現實問題。
海綿城市是指通過吸水、蓄水、凈水和釋水的過程,破解城市內澇與缺水并存的難題,是解決城市水生態問題的新思路,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大事。自2013年國家提出建設“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以來,相關部委陸續出臺指導性文件,并組織開展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
傅凡認為,隨著海綿城市研究和建設的不斷深入,一些問題需要重視。首先是相關政策文件控制目標過高?!蛾P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就地消納和利用70%的降雨。對于高密度城市,特別是老城區,綠地率低,地下空間往往已被利用,單純依靠開發技術措施難以達到控制目標。另外這對去除污染物能力有限,水質難以達到相應的標準。
其次是對海綿城市缺乏科學的系統的認識。一些地方認為海綿城市就是建下凹綠地。在資金、人員、認識都準備不足的情況下盲目上馬快速建設,會造成不良后果。
三是缺少與國家政策對接的地方規范?!逗>d城市建設技術指南》中一些措施對于某些地區不一定適用。例如,可滲透鋪裝在寒冷地區就不適合實施,雨雪融化后滲入鋪裝面層和基層,會出現凍裂、凍脹的現象。
四是現有措施存在局限性。雨水花園、下沉式綠地、屋頂花園都要求耐澇性強植物,對物種有限定性,因此大面積推廣會造成本土植物物種以及相關的其他生物物種減少。
民革中央在提案中建議,修改完善相關政策文件。補充從宏觀層面進行雨洪調控和管理的措施;補充市政雨水管網設施改造、升級的章節;對于新老城區的考核指標要區分,避免在老城區的大拆大改。
細化海綿城市建設措施,各試點城市依據地方實際特點配套制訂相關指南、規范、標準細則。綜合考慮海綿城市建設、運營、維護成本,做好資金估算和資金安排,合理支出費用,避免資金的浪費。
此外,對海綿城市試點地區的基礎設施情況、土壤和綠地的最高持水能力、綠地的綜合功能定位及其與城市土地其他功能進行科學評定,明確可進行海綿城市改造的綠地范圍。 (記者李彤)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民革中央 海綿城市建設 市政雨水管網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