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專題>2016全國兩會專題報道>評論 評論
去年全國人大工作蠻拼的
昨天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張德江委員長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所做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雖然內容不長,但報告迸發出的閃光點卻非常多。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真可謂是亮點紛呈。
在立法方面,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新制定法律5部,修改37部法律和1個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決定提請全國人大審議的法律案8件,還通過8個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當然,還有更多的法律草案經過了一次、二次審議而未提請表決。6次常委會能夠完成如此多的立法任務,工作任務之重可想而知。
監督方面的亮點頗多。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首次擔任執法檢查組組長,首次帶隊參加執法檢查并向常委會作執法檢查報告。在監督方式上,也繼續進行新的探索,比如6月份聽取國務院審計工作報告后,12月份又聽取了國務院關于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并進行了專題詢問。筆者還清楚記得,當時的專題詢問確實“辣味十足”,讓多名接受詢問者“冒汗”。值得關注的是,報告還提出,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還啟動了對部分地方性法規的主動審查。
編輯:秦云
關鍵詞:全國人大 立法 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