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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孫曉梅:爭取女性權益 我將一直在路上
"惡法"一天不廢,我的監督就一刻不止
為女性爭取權益,孫曉梅的努力不僅包括反家暴入法,還有廢除備受爭議的嫖宿幼女罪。該罪在實施18年后,終于從《刑法》中刪除。2015年8月29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閉幕會表決通過了《刑法》修正案(九)關于刪除嫖宿幼女罪的規定。從2010年開始,孫曉梅就作為全國人大代表,連續提案廢除嫖宿幼女罪,直到2015年3月的兩會,孫曉梅已經將廢除嫖宿幼女罪的行動堅持了六年。終于,"嫖宿幼女罪"這張"多米諾骨牌"倒在了孫曉梅腳下。
1997年《刑法》修定時,嫖宿幼女罪從強奸罪中分離出來,成為一個單獨的罪名。該款規定:嫖宿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至于其立法本意,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在當年編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中指出,此舉是為了嚴厲打擊嫖宿幼女的行為,保護幼女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發育。
孫曉梅介紹,嫖宿幼女罪最大的爭議點在于同罪不同罰。按照現行《刑法》,奸淫幼女是強奸罪的法定從重情節,最高刑可至死刑;而嫖宿幼女罪的法定刑責僅為5年至15年的有期徒刑。嫖宿幼女罪久未取消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嫖宿幼女罪和強奸罪的量刑輕重存有爭議。孫曉梅認為,近年發生的多起公職人員性侵幼女案,涉案的公職人員多按嫖宿幼女罪定罪。以貴州習水案為例,涉案的5名公職人員都是按嫖宿幼女罪量刑。所以,嫖宿幼女罪導致了對侵害人的輕判,成為權錢階層的"保護傘"和"免死牌"。
因此,在多次提交"廢嫖"建議后,孫曉梅和最高法、全國人大進行了四次探討。和很多代表終其一屆或兩屆任職生涯沒用過"NO"字不同,孫曉梅多次對一些部門回復"不滿意",5年中她就使用了6次否決權。孫曉梅算過一筆賬,全國人大代表不到3000人,每個代表后面代表著40萬老百姓。她曾告訴記者,"從當選代表的那天起,我就下定決心:不做所謂的'橡皮圖章'和'簡單代言傳聲筒',投好自己的寶貴一票。"
終于,堅持沒有白費。"我看到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廢除嫖宿幼女罪,嫖宿幼女將視同奸淫幼女從重處罰的修改,可謂驚喜。"孫曉梅說。廢除"惡法"只是一個開始,孫曉梅告訴中國青年網記者,"我們目前在開展家庭學科的研究,性教育放在兒童健康中講述比較自然,我們爭取教材,在中小學的課程中使用,這也是一項艱難的過程,剛剛起步。"
今年兩會上,孫曉梅還提交了制定反就業歧視法的建議,建議有關部門把制定反就業歧視法作為重點工作目標,加快調研和起草工作,盡快將該法納入國家立法規劃。談及該法,孫曉梅說,可以預見,隨著全面二孩政策的實施,女性的平等就業權將更加難以保障。
"作為全國人大代表和民主黨派成員,通過深入調研寫出調研報告,提出議案、建議和提案,開展這些理論聯系實際的工作并不容易,但如果能促進人大立法的制定和政府政策的改進,我會感到難以言說的欣慰。"為女性爭取權益,用負責任的態度堅決履行好人大代表的職責,孫曉梅是這么說的,也是這么做的。而2016年的3月,此刻的她,又走進了人民大會堂,在那里,她的笑容與金光熠熠的國徽一同閃光。(楊月)
編輯: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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