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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立法消除公民“一絲不掛”之憂
個人信息泄露既是常事,也是易事。無論是網上定票、網上購物,還是日常生活的會員登記、資料存檔,填寫越來越詳盡的“實名制”背后催生的是個人信息輕松賤賣的黑色產業鏈。我們都會驚訝毫無來由的“電話智能關照”,賣房買房、看病住院、金融理財……每天接到的“電話訪問”如同被人跟蹤或監視。別有用心的人更是用“個人信息”編制的陷阱欺騙了無數公民的良心與善行。互聯網讓我們共享數據的同時,也讓我們險些“一絲不掛”。
毋庸質疑,公民個人信息安全非小事,它事關公民的安全感和社會的和諧穩定。“法令者,治之具”,即此,要想解決個人信息泄露的難題,信息立法已變得刻不容緩。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邵志清,在今年的兩會上提出議案,呼吁建立“大數據法”,來明確數據各類主體的責任義務,規范數據采集、流通和使用。包括小米集團董事長雷軍、浪潮集團董事長孫丕恕等眾多人大代表對此表示了認同并提出了意見和思路。
現今,公民個人信息已滲透到他們的衣食住行,個人信息的泄露從常事成為了易事。應該說,將公民個人信息管理納入法制化進程,是法治中國的必由之路。在國外,公民信息隨處可得,而信息保護卻異常嚴厲,因為“法律是最保險的頭盔”。從一個國家對公民隱私的保護看出國家公權對人民私權庇護的程度,可以衡量一個國家法治發展水平,而國外很多優秀的法律條文在這方面的確比我國要優秀許多。
不可否認,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和“互聯網+”的雙重背景下,大數據的合理共享和適時開放要充分運用法律武器,保證社會需求與信息運用的良序發展。對公民而言,信息立法是在確保國家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之外,賦予公民個人信息傳播的控制權。確保監督的科學,使信息取之有道;確保執法的嚴明,消除公民“一絲不掛”的信息憂慮,使公民對個人信息的掌控有法可依。
由此看來,信息立法,是時候該動手了……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信息立法 個人信息泄漏 兩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