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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開行業準入限制
陳經緯委員呼吁港澳居民在內地辦企業應享受“完全國民待遇”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8日電(記者劉艷) “我是來自工商聯界別的香港企業家”,一向和記者相熟的全國政協委員陳經緯在不同場合開始自報家門,“我這次要代表港澳居民說說在內地辦企業享受‘國民待遇’的問題。”
據了解,目前的港資企業屬性相當尷尬,一不叫外資、二不叫國企、三不叫民企。
事實上,港資企業在1997年香港回歸前工商登記分類為外商投資企業;香港回歸祖國時工商登記分類為“港、澳、臺商投資企業”,享受的有關政策參照外商投資企業,享有諸多優惠政策,直至2010年《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的推出,標志著外資“超國民待遇”的終結。
但是一項好的政策的制定是不能顧此失彼的,尤其是對于港澳投資到大陸的企業。
“之前為照顧港資企業而給予參照外商投資企業的各種優惠政策盡失,而參照外商投資企業的政策反而受到了諸多行業準入的限制。”陳經緯進一步解釋說,“目前,商務部、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等主管機構至今還是將港資企業視同外商投資企業,將擔任港資企業法人代表的香港居民認定為‘境外人士’,可是香港居民從香港進入內地的身份證明是‘回鄉證’,而不是“‘外國護照’。我認為,如果持中國護照的香港居民同時沒有持外國護照和擁有外國居留權的,應該是毫無爭議的中國公民。即然是中國公民,就應該享受同等國民待遇。”
陳經緯還告訴記者,3月4日習近平主席在民建工商聯界別聯組會上指出:“國家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
在陳經緯看來,國家正在加大力度扶持非公有制經濟,推動民營企業的更好發展,但是香港居民在內地投資、創業的企業被視同外商投資企業,享受不到民營企業的同等待遇,這種狀況一定要尋求改變。
為此,為增強香港居民對國家的認同感和歸屬感,為促進香港與內地更緊密合作,為在內地投資、創業的香港居民積極融入國家經濟建設,真正做到享受“國民待遇”,特提出如下建議:港澳居民以在港澳設立的公司(或以自然人身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投資設立的企業應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完全國民待遇”;對港澳居民以在港澳設立的公司(或以自然人身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投資設立的企業應確定為“內資企業”;對港澳居民在內地從事經濟活動的個人身份應認定為“中國公民”,不應認定為“境外人士”;在內地投資設立的港澳企業享受民營企業同等待遇,包括各項政策性扶持、行業準入等;如果牽涉到外匯管制問題,在行業準入方面,可以先放開港澳資企業已在內地設立的企業以稅后利潤的人民幣再投資先行先試;上述建議可在上海、廣東、福建、天津等自貿區先行先試,同時在適當條件下向全國推廣。
編輯:薛鑫
關鍵詞:陳經緯委員 港澳居民 內地辦企業 國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