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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規劃三大經驗
五年規劃如何實現“謀定而后行、知止而有得”,成為當前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核心工作之一。
今年兩會,我國“十三五”規劃《綱要》即將被審議通過。一方面,五年規劃被認為是解讀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奇跡的奧秘所在,是確保我國沿著自己預定方向前行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在“四個全面”戰略和五大發展理念指導下,未來五年規劃如何更好地適應新時期、新階段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亟待理論和實踐的深刻總結。
結合“十二五”規劃編制、推進和管理方面的實踐經驗,五年規劃在我國新的發展時期和新的發展階段仍然具有重大意義,但其約束事項、規劃重點、政策工具確實需要按照新的發展需求做出相應的調整,尤其在產業和地方發展等領域,因循守舊、固步自封必然導致重大規劃決策的失誤。
具體到“十二五”規劃總結,當前需要對三方面內容進行正面回應:一是政府主導的發展規劃有無存在的必要?也即是否在國家發展追趕階段存在而創新引領階段不存在?二是政府主導的發展規劃應該規劃什么、約束什么、引導什么?三是政府主導的發展規劃應該如何編制、如何實施、如何評估、如何改進?
編輯:秦云
關鍵詞:五年規劃 十二五 十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