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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遭群毆 被人打暈后遭涼水潑醒接著打
派出所內差點被打
其中一個打人者的家長隨后也到了派出所,讓羅先生覺得不可思議的是,其中一個家長還要打他但被攔住了。在羅先生拍攝的一段視頻里可以看到,在做筆錄前,幾個打人者和家長都在一個屋子里。" 難道做筆錄不用分開的嗎?家長和學生怎么能都在一起?他們串供怎么辦?" 羅先生當場提出了抗議。視頻里,一位家長反問羅先生 " 你是干嘛的?",接著對方就要沖過來。但被周圍的人攔下了。
3 月 2 日,警方出具了一份結果為 " 輕微傷 " 的傷情鑒定。但羅先生覺得這個鑒定 " 太草率 " 了。據羅先生說,當時全面的診斷結果還沒有出來,例如部分腰椎間盤輕度突出和頸椎盤膨出。記者從主治醫生處了解到,眼部的傷情究竟是顱內神經所致還是視覺中樞神經受損導致,還需進一步檢查。
此外,羅先生說告訴記者,3 月 3 日晚上,打人者已經被校方和家長保釋了,這讓羅先生感到不可思議,看著自己的孩子躺在病床上,打人者卻安然回了家," 這符合辦案要求嗎?"
隨后,記者致電負責此案的東方派出所周負責人," 我們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來處理的,根據初步傷情鑒定輕微傷的結果,羅先生有異議,所以我們等第二次驗傷結果出來之后再做處理。" 對于羅先生擔心以后抓不到人的問題,周負責人表示學校和家長都有擔保 , 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關于打人原因,周負責人表示經過調查取證,證實是因為雙方發生了 " 口角 "。但具體細節需要記者發函經相關部門同意后才可以了解。
律師:這是典型的校園暴力事件
打人事件發生后,有兩位家長來探望過羅田凱并表示了歉意。其中一位陳先生告訴記者,已經對孩子進行教育,他們會全力配合警方調查。但是其他幾位家長均沒有露面。
寶安松崗中學高一年級負責人吳老師稱,絕沒有勸家長私了一事," 現在我們希望孩子能夠盡快恢復,其他情況以派出所為準。"
廣東碩法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偉認為,這是一起典型的校園暴力事件。行為人是在校高中二年級的學生,一般而言已經年滿 16 周歲,滿足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要件。
鄭律師表示,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行為人的故意傷害行為給受害人造成輕微傷的,可能承擔行政責任(行政拘留);但行為人的故意傷害行為給受害人造成輕傷以上的,就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在本案中,公安機關在做筆錄時應當對所有共同行為人分別詢問,防止共同行為人串供。
對于校園暴力事件,鄭律師說:" 這種事件的發生給受害人及其家人造成了極大的傷害,破壞了正常的教學秩序,同時這種行為也很容易構成犯罪,應當引起社會、學校、家長的足夠重視。"
對于此事,本報將繼續關注。
校園暴力事件的出現,常常讓人揪心。
我們不禁會問為什么會發生這樣的事件?是否可以防范?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孩子 家長 校園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