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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長回應“天價魚”:感謝那位游客(圖)
去年12月,由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等舉辦的會議評出2015年度十大中國消費維權獎,其中,青島大蝦維權事件因促進全社會關注、治理旅游宰客惡習,名列首位。
“天價蝦”事件當事人肖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天價蝦事件后,青島市市北區工商部門工作人員代商家將多收取的644元經費打到了自己卡上。
對于近期層出不窮的旅游消費糾紛,肖先生認為,最大的問題就是消費者在外地遭遇消費欺詐時,容易遇到推諉。“曾給物價、工商、派出所等多個職能部門打電話,說節假日不上班。看起來很多部門管這些事情,但是都沒人管。”
“希望一方面由職能部門制定獎懲機制,讓每個商家簽訂誠信經營責任書,另一方面,對職能部門也要有監管制度,對不作為亂作為的人員問責。”肖先生說:“相關職能部門還應在假日期間制定應急機制,派人值班處理消費糾紛。”
新京報記者 程媛媛 林斐然
在2015年國慶期間青島的“38元大蝦”事件之后,短短5個月內,相繼有華山15元/碗的米飯、常州100元一鍋的米飯、遼寧盤錦368元一份的豆腐、青島894元一份的蘑菇燉雞、無錫8.8元一顆的話梅、連云港688元一份的紅燒土雞等8起“天價事件”曝光。
其中,大部分的“天價”消費事件發生在旅游景區附近。
在多個“天價”事件發生后,多頭監管、責任邊界模糊的涉旅投訴問題備受詬病,也引起代表委員們的熱議。
對于目前三亞、云南等地設立的“旅游警察”整治旅游市場秩序,多位代表委員認為此舉措不失為有益探索。海南東方市則表示也將設置“旅游警察”。
★焦點1
“監管存在責任不清問題”
對于一些地區發生的“天價魚”、“天價蝦”事件,
昨日,全國人大代表、惠州市旅游局局長黃細花接受新京報采訪時表示,監督、檢查旅游市場秩序、服務質量,維護消費者權益,此系旅游部門的職責之一,不過,旅游部門履行上述職責,最關鍵點在于如何與物價、工商、稅務等各個部門之間聯動,“聯動機制非常重要,只有與旅游有關的各個政府部門建立起聯動機制,真正動起來,各司其職,才能真正管理好旅游市場”。
黃細花稱,惠州市近年來并沒有發生“天價菜”事件,“節假日或者旅游旺季,我們都會推出聯合大檢查,物價、工商、稅務等各部門各盡其職”。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威海市長張惠昨日在接受新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目前旅游投訴多頭監管責任不清的問題確實不同程度存在。威海市今年1月已出臺相關政策,對涉旅投訴實行“首問負責制”,消費者向誰投訴了誰就要一管到底。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哈爾濱市長 天價魚 感謝那位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