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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過分拔高豬肉“獎學金”的價值
據報道,孔子設壇講學,弟子敬之以“束脩”,就是十條干肉。浙江溫嶺一中學的開學典禮也用到了肉,不同的是,這些肉是學校獎勵給45名優秀學生的“獎學金”。據了解,這已經是該中學第三年發肉獎勵學生。初二男生陳高軒已經是第二次領到肉,第一次是在他初一放寒假時。當他拎著肉回家,父母覺得很奇怪,但過年前領到肉,家里人還是很高興,家長對這種形式普遍表示接受,“全家人能一起來分享學生的喜悅,非常接地氣。”
對于學校用豬肉代替現金獎學金,此間的媒體紛紛點贊,并認為這是獎學金的“創新”之舉。客觀而言,這所學校給學生發豬肉,確實比較“接地氣”,然而,卻不必夸大其創新意義。畢竟,學校只是改變發現金為發實物的頒獎方式,而這兩者之間各有利弊,發現金可由學生結合自己的情況,進行支配,而發實物,雖然學生領到實物感覺沉甸甸的,且可和家長分享,但這實則是由學校代替學生做主。在獎金金額不高的情況下,換發獎金為發實物,這問題不大,而如果獎金額比較大,再由學校做主,改為發實物,恐怕就會引起很大爭議了。在筆者看來,獎學金最好還是發現金給學生,由學生、家長自主支配比較好。這和單位給職工發獎金是同樣的道理,有的時候發一點實物,多會被認為是福利,而如果月度獎、季度獎,都改為發實物,職工就會有意見。
這則消息之所以令人關注,是因為近年來,一些學校在給學生發獎學金時,出現了以創新名義克扣學生獎學金,或者異化獎學金的問題,比如,某大學決定只給學生發證書,卻不再發獎金;有的學校向成績差的學生收錢,說是用于給成績好的學生發獎金;還有學校把發給學生的獎學金、助學款又收回等等。相比這些學校,這所學校給學生發豬肉,就令人親切。但要注意,發豬肉只是學校把原來用于發獎學金的現金,購買了豬肉發給學生,而給學生發豬肉的方式比較新鮮,于是令好奇的網友點贊。這并不是在獎學金上做增量,而只不過是改變了頒發方式而已。
因此,不必過分夸大學校這種做法的意義,如果輿論紛紛認為豬肉獎學比現金獎學更接地氣,那么,其他學校也可能跟進取消發放現金,而給學生發實物的方式,但這種調整會受學生歡迎嗎?學校發的實物,都是學生迫切需要的嗎?卻未必。獎學金發給學生,由學生自己支配,遠比學校做主把獎學金用于購買什么,再發給學生,更有教育意義。一方面,學校發什么實物,是眾口難調的,就是發豬肉,也不見得所有學生都歡迎,可能有的學生正準備用這筆獎學金去給好友買一份禮物,現在卻變為豬肉了,而如果家里要吃豬肉,完全可以在市場上購買,這也不是什么購買不到的緊缺商品;另一方面,引導學生如何合理支配獎學金,也是對學生進行理財教育的內容,學校做主購買實物,則失去了對學生進行理財教育的機會。
評價教育教學創新,不能僅看外在形式,更不能看熱鬧,而應該看實質,看對學生的實際教育意義,教育創新需要有外部形式的創新,但更重要的是實質和內涵創新。(冰啟)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豬肉“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