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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旅游市場綜合監管的通知》
新華社北京2月19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加強旅游市場綜合監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改革創新旅游市場監管機制和加強旅游市場綜合監管工作。強調要加快建立權責明確、執法有力、行為規范、保障有效的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機制,進一步解決擾亂旅游市場秩序、侵害旅游者權益等突出問題。
《通知》強調,要強化各級政府的領導責任,依法落實監管職責。國務院旅游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下設旅游市場綜合監管工作小組,由國家旅游局牽頭負責統籌旅游市場綜合監管的指導、協調、監督等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旅游綜合協調、旅游案件聯合查辦、旅游投訴統一受理等綜合監管機制。各有關部門要配合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相關行業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各旅游企業要依照法律法規主動規范經營服務行為,共同維護旅游市場秩序。要充分發揮“12301”等旅游服務熱線和旅游投訴舉報網絡平臺作用,鼓勵社會各界積極提供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線索。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快制定旅游市場綜合監管責任清單,通過政府公告、政府網站、公開通報等方式,向社會公開部門職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執法權限、監督方式等事項。要將行業市場秩序監管與各部門誠信體系建設、全國旅游市場秩序綜合水平指數等工作結合起來,及時公布相關市場秩序監管情況。綜合運用行政處罰、信用懲戒等措施,加大對違法失信行為的懲處力度,強化隨機抽查威懾力,引導相關市場主體自覺守法。
《通知》提出,要創新執法形式和管理機制,加快理順旅游執法機構與政府職能部門職責關系,在2016年底前將旅游市場執法列入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加強相關部門間的執法協作,建立旅游市場執法機構與公安機關案情通報機制,及時查處侵害旅游者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建立健全旅游市場綜合監管的長效機制,對重大處罰決定建立合法性審查機制。對旅游執法裁量權要有基準制度,進一步細化、量化行政裁量標準,合理規范裁量種類、幅度。對影響旅游市場秩序的重大事件要實行督辦問責制度。
編輯:曾珂
關鍵詞:關于加強旅游市場綜合監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