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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查處125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河南省
河南省通報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鞏義市北山口鎮水地河村黨支部書記張拾違規占用村集體土地建設安置小區等問題。張拾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占用村集體土地建設安置小區,且將收取的安置小區購房款單獨記賬,用于小區建設工程支出。2015年9月,張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新鄉市平原示范區橋北鄉葛韓莊村縱容破壞耕地和違規支出招待費問題。葛韓莊村黨支部縱容村民在村集體耕地上采掘取土,共違規收取取土費6.66萬元,造成57.38畝基本農田種植條件嚴重毀壞;違規支出招待費8.83萬元。葛韓莊村黨支部書記姚振彥、黨支部副書記賈銀虎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村會計馬連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孟州市會昌辦事處竹園村挪用移民專項補貼資金及違反財經紀律等問題。竹園村挪用20萬元移民大棚專項補貼資金,用于村務開支;同時,集體土地承包金、房屋租金等共計53.37萬元村集體收入未入村賬,直接坐收坐支。2015年10月,竹園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李萬令,村委委員、村會計袁景子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漯河市源匯區空冢郭鎮馬店村黨支部原書記寧華鋒、村委會主任寧松濤等人侵吞土地補償款問題。南水北調中線配套工程臨時占用馬店村土地108畝,寧華鋒、寧松濤、村委委員寧德明、村委委員兼婦女主任王愛英等4人利用職務便利,將該村16.51畝村集體土地分配到自己及家人名下,侵吞土地補償款共計5.9萬元。寧松濤還侵吞工程附屬物補償款2000元。2015年9月,寧華鋒等4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河南省紀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仙桃市120醫療緊急救援指揮中心原黨支部書記、主任操緒文收受他人現金等問題。操緒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現金共計34.9萬元,為相關人員申辦執業醫師資格證提供幫助。安排工作人員采取虛開發票的手段,沖銷本單位送禮、同城吃請等不正當開支1.4萬元。在姚嘴仁和醫院投資入股獲利13.43萬元。2015年12月,仙桃市紀委監察局給予操緒文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潛江市竹根灘鎮財政管理所原黨支部副書記、經管站站長、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代理中心主任聶遠仲違規收費等問題。聶遠仲在任職期間,擅自決定將代管的村級資金以會計服務中心名義在某銀行購買理財產品7次,金額高達2430萬元。竹根灘鎮經管站嚴重違反收費管理規定,向各村違規收取賬表費、檔案管理費、合同管理費等共計10.68萬元。竹根灘鎮經管站公務接待開支數額大,共支出36.36萬元,特別是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該站接待開支仍高達21.52萬元,且存在同鎮吃請等現象。聶遠仲作為該站一把手,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潛江市竹根灘鎮紀委給予聶遠仲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市經管局給予聶遠仲撤銷其經管站站長、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代理中心主任職務處分。
3.襄陽市襄城區臥龍鎮鄢洲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陳丹權違規占有退耕還林補助款等問題。陳丹權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將國家撥付的退耕還林補助款和糧食補助共計5.78萬元占為己有;在該村村民建房過程中,收受他人所送現金9000元;未履行財務手續,將村集體收取的道路維修費1.5萬元占為己有,抵償該村所欠其個人債務。2015年11月5日,襄城區紀委給予陳丹權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湖北省紀委)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侵害群眾利益 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