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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區淪為“提款機”最終是個法治命題
如果不從建構景區管理法治化的高度重視這個問題,以及其他同類問題,我們就會在責權失衡的漩渦中不停打轉,消磨公權的信譽與管理的品質。
景區票價“明漲”“暗浮”;門票車票保險捆綁銷售;學生票只在暑假銷售;全價票40元半價票變30元……國家發改委近期在全國200余家景區檢查門票時發現了不少亂象。記者調查發現,景區違規定價痼疾難除,門票收入甚至成為一些地方財政“提款機”。“門票依賴癥”之所以久攻難破,在于長期以來國內景區門票的收入支出隨意化,缺少約束與監管。(新華網2月16日)
門票漲價
發改委隔三差五檢查;新聞媒體隔三差五報道;各地消費者隔三差五爆料……這么多年來,景區門票的那點病疾,已經猶如定期上演的四季歌。輿論每每呼吁,政府要加強這方面的監管,景區管理不能這么任性,處罰起來要殺一儆百。可嚷嚷并治理了幾輪,沒從根本上改變混亂的局面,還搞得大家都快麻木了。
表面看,這是權力任性的問題,地方政府既是門票漲價的獲益者,又是門票訂價的監督者,左右手互搏,能管得上、管得住、讓老百姓滿意才怪;往里頭看,這是個景區管理水平低下的問題,絕大多數景區,除了圈出一塊地坐收門票,有點旅游營銷“技術含量”的辦法根本不會;再往深看,這是個責權不明、產權不分的體制問題,風景名勝、文化遺產這類公共資源,所有權貌似屬于“國家”,但是政府說承包給誰就承包給誰了。
隨意才有糊涂賬,有糊涂賬才有各種空子可以鉆。這么多的理由與借口,說到最根本上,如何才能令景區淪為提款機的命題進入“可治理軌道”,而不是原地踏步打轉轉?竊以為,必須上升到“依法治國”的高度,從依法治山、依法治水、依法治景的高度,來治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景吃景的亂象,才有可能重建還山于民、還水于民、還景于民的管理新秩序。
我們經常把“依法治國”理解成公權部門如何依法管理社會、管理民眾。實際上,依法治國最首要的是,把公權裝進籠子,在各類社會資源的配置中,構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管理秩序。景區淪為“提款機”,核心是權力擠占公民權益的問題,各種類型的行業漲價、亂收費,本質無不如此。必須依據上述分析,通過人大等相關權力部門,從產權歸屬、管理責任、利益分享等角度,確定基本的運營秩序標桿,成為景區管理運營時必須遵循的法律規章,最大程度減少基層管理部門自由裁量的空間。規矩立起來,然后倒查亂象,以“違法亂紀”的高度從嚴查處,才可能倒逼亂象的革新,切斷趁亂得利者的財路。
任何秩序的混亂,根本上都是一種法治秩序的缺席。如果不從建構景區管理法治化的高度重視這個問題,以及其他同類問題,我們就會在責權失衡的漩渦中不停打轉,消磨公權的信譽與管理的品質。老百姓就會用腳投票,把票子花到境外去。隔三差五“抓一抓管一管”的呼吁,注定只能雷聲大雨點小,反倒壯了一些濫權伸手者的膽子。
景區成“提款機”,土地成“提款機”,收費站成“提款機”……地方財政缺錢,老百姓也缺錢,在公權、市場與消費者構建起來的三角關系中,民眾不能總是處于難明真相的弱勢地位,強民才能富民,富民才能強國。民眾口袋本就不厚,若總被這樣提來提去,最終提空的會是對“依法治國”的信心。所以說,依法治國包羅萬象,無處不在,徙木立信,不妨就從根治“景區提款機”開始。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景區淪為“提款機” 景區票價漲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