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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日報:內地加強關愛留守兒童 該如何治本?
1月22日,留守兒童展示自己收到的新年禮物。當日,四川省綿陽市北川縣桃龍鄉鐵龍村舉辦留守兒童新年禮物發放活動。中新社記者 王駿 攝
中新網2月16日電 “從小學三年級開始,我就自己學會了做飯,一個人燒、一個人吃……為了讓家里看上去不那么冷冰冰、靜悄悄,我經常開著電視機吃飯……爸爸媽媽,希望你們能抽空陪我吃吃飯,我可以給你們燒一桌好吃的……”這是內地一名留守兒童的作文。對此,澳門日報16日社論指出,它暴露出內地一個亟需解決的現實問題——留守兒童。和所有孩子一樣,農村留守兒童也需要溫暖家庭、健康成長的環境。社會各界應共同發力,為留守兒童撐起一片天。
文章摘編如下:
“我們決不能讓留守兒童成為家庭之痛、社會之殤!”李克強總理上月底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的講話擲地有聲。前日,國務院正式下發《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提出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也是家庭和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意見》提出一系列加強關愛保護留守兒童的措施,包括要求父母依法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不得讓不滿十六周歲的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要求村(居)民委員會定期走訪、全面排查,及時掌握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情況、監護情況、就學情況;要求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建立詳實完備的農村留守兒童信息臺賬,一人一檔案,實行動態管理。
同時,要求教育部門落實免費義務教育和教育資助政策,確保農村留守兒童不因貧困而失學;要求公安部門及時處理傷害、虐待或遺棄留守兒童等案件;對于監護人家庭經濟困難、符合有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會救助部門要及時納入保障范圍等。
留守兒童是中國農村的一個特殊群體。父母外出打工,用勤勞獲取家庭收入,子女卻留守在農村,與父母相處的時間極少。據統計,目前,中國農村留守兒童數量超過5000多萬人,其中有三分之一處于隔代監護,五分之一處于同輩監護。
據公益組織“上學路上”去年六月發布的《中國留守兒童心靈狀況白皮書》顯示,全國一成五的留守兒童幾乎全年見不到父母,4.2%的留守兒童全年接不到父母一個電話。
他們本應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但由于缺乏父母關愛和管教,性格孤僻乖戾、學習能力不高,易走上歧途。留守兒童的悲劇也屢屢上演。
國務院今次制訂《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強化各方責任,有助減少留守兒童悲劇的發生。要解決留守兒童面臨的諸多問題,需要從留守兒童產生的原因入手。
一方面,需要大力改善農村和相對落后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況,讓孩子的父母能在家附近實現就業和創業,毋需再背井離鄉外出務工;另一方面,城市要充分善待進城務工人員,為他們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務與保障,包括為他們的隨遷子女提供公平的教育機會,使外出務工者可以帶著孩子在城市生活,讓孩子無需長期在家留守。
和所有的孩子一樣,農村留守兒童也需要一個溫暖的家庭、一個健康成長的環境。作為一個特殊群體、弱勢群體,留守兒童理應得到更多的親情關愛、教育資源和幫扶。社會各界應握指成拳,共同發力,為留守兒童撐起一片天。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關愛留守兒童 留守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