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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雙創”,請把力氣用在該用的地方
政府與其花費如此大的財力、物力補貼投資失敗的投資者,不如在創業者創業過程中給予更多關注和幫扶。如果有300萬元,足夠讓一家創業咖啡館起步,也能給更多創業者投供機會,給社會帶來更多收益。
近日,“上海財政補貼天使投資損失”的消息炸開了鍋。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聯合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發改委制定了《上海市天使投資風險補償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今年2月1日起,對投資機構投資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所發生的實際投資損失,給予一定比例補償。
消息一出,坊間對此政策的合理性、可操作性提出質疑。上海市長、上海科委回應說:上海的天使投資發展還比較欠缺,希望通過扶持天使投資,進一步促進初創企業的發展。
《辦法》指出,每個投資項目的投資損失補償金額不超過300萬元,單個投資機構每年度獲得的投資損失補償金額不超過600萬元。對于以小額投資為主的天使投資來說,這補貼并不是一個小數字。人們擔憂,這會給一些投資人提供套利的可能。
也有人持相反意見,認為嚴格審核能避免類似問題。因為配套政策提出,向政府申請風險補償的投資機構,必須在本市創業投資備案管理部門完成備案,這已經設置了一個較高的門檻,政府還會配備相應的人員審核。此外,假設以政府補貼30%計算,這意味著投資人還會損失70%,以賺錢為目的的投資人不會本末倒置。
但是,創業公司千差萬別,經營過程和模式各不相同,失敗的原因各有不同,政府如何界定“種子期”“科技型”“投資損失”?“擬由市科委、市發改委和市財政局組成”的有關風險補償的管理機構,是否真正具備辨別能力?還有,補償門檻是指公司終止運營還是賬面沒有錢?P2P創業公司跑路是否也應當由政府兜底彌補投資者損失?這些,都需要仔細考量。
其實,政府與其花費如此大的財力、物力補貼投資失敗的投資者,不如在創業者創業過程中給予更多關注和幫扶。如果有300萬元,足夠讓一家創業咖啡館起步,也能給更多創業者投供機會,給社會帶來更多收益。
政府給失敗的投資人以補貼,將風險與投資剝離。投資意味著高風險、高回報,如果投資一家初創公司失敗了,卻可以享受政府的補貼,這是否公允?是否真正有助于鼓勵創業創新?創業不是“哄出來的”,而是逼出來的。創業是成功率極低的一次冒險,是風險極高的個人行為。尤其在目前魚龍混雜的創投圈內,并不是所有想要創業的人都需要鼓勵,也不是所有的失敗都應該給予補償。
是時候思考政府在鼓勵雙創中的角色定位了。創業者是站在起跑線上準備沖刺的運動員,政府應當卸去他身上的包袱,清理路障,讓他們來一場真正的比拼。
去年,中國科協受國務院委托所作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第三方評估》中顯示,30歲以下科研人員超六成有創業意愿,卻僅有1.8%真正創業。除去個人面對創業的種種擔憂之外,只有不到兩成科研人員表示所在單位允許離崗創業。很多人反映,“離崗創業”“科技成果三權改革”是整個雙創政策推行中的“政策軟肋”,也是雙創中科研人員缺位的重要原因。這是政府最該做,也是唯一有能力在此作出改變的主體。
雙創中,政府積極行動起來是好事。但請把力氣用在該用的地方,行政之手離市場遠一些,才能達到最終目的。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鼓勵“雙創”鼓勵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