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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檢察機關十大法律監督案例:錢仁風申訴案改判
9、江蘇省常州市檢察院提起試點后全國首例民事公益訴訟
2015年12月22日,江蘇省常州市檢察院對許建惠、許玉仙污染環境案向常州市中級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后,檢察機關以公益訴訟人身份提起的首例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常州市武進區遙觀鎮建農村村民許建惠、許玉仙自2010年上半年至2014年9月,租用遙觀鎮東方村委空閑廠房,在未申領工商營業執照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從事廢樹脂桶和廢油桶的清洗業務,并非法排放和處置清洗后產生的廢水、廢渣。
2014年9月1日,公安民警在現場查獲各種廢桶7789只,經現場稱量,兩個污水池四周堆放殘渣2600袋,共重48.636噸,現場兩個污水池底部廢泥總重65.744噸,殘渣和廢泥總重114.38噸。經委托有資質單位取樣檢測,該廠地塊內固廢樣品、殘渣中檢測出多種有毒物質,場地地下水受到污染,水中多種重金屬和有機物超標。許建惠、許玉仙因污染環境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環境損害尚未修復。
2015年9月18日,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責中發現該案線索,遂對該案進行立案審查。經委托常州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鑒定評估,污染修復費用達356.2萬元。許建惠、許玉仙違法處置有毒物質的行為嚴重污染環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為依法追究污染者的民事責任,在常州市范圍內無提起公益訴訟適格主體的情況下,常州市檢察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55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部分地區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工作的決定》和《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方案》的相關規定,向常州市中級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10、湖南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抗癌藥代購第一人”
2015年1月27日,湖南省沅江市檢察院對“抗癌藥代購第一人”陸勇向法院撤回起訴。2月26日,沅江市檢察院對陸勇作出不起訴決定。
陸勇是江蘇無錫一家針織品出口企業的老板。2002年,陸勇被檢查出患有慢粒白血病,醫生推薦他服用瑞士諾華公司生產的名為“格列衛”的抗癌藥。服用這種藥品,可以穩定病情、正常生活,但需不間斷服用。這種藥品的售價是2.35萬元一盒,一名慢粒白血病患者每個月需要服用一盒。藥費加治療費用幾乎掏空了他的家底。
2004年6月,陸勇偶然了解到印度也生產類似“格列衛”的抗癌藥,藥效幾乎相同,但一盒僅售4000元。陸勇開始服用印度產“格列衛”,并于當年8月在病友群里分享了這一消息。后有5個QQ群、千余名白血病患者,都與陸勇一樣開始去銀行匯款,從印度直接購買這種廉價抗癌藥來維持生命。因為匯款程序復雜,許多人在購買時都請陸勇幫助。為方便給印度公司匯款,陸勇從網上買了3張借記卡,并將其中一張卡交給印度公司作為收款賬戶,另外兩張卡因無法激活,被他丟棄。2013年8月下旬,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將曾購買借記卡的陸勇抓獲。同年11月23日,陸勇被刑事拘留。2014年3月19日,陸勇被取保候審。2014年7月,陸勇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銷售假藥罪被檢察機關起訴。近千名白血病患者聯名寫信,請求對陸勇免予刑事處罰。
2015年2月26日,湖南省檢察院公開發布了沅江市檢察院對陸勇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法律文書和釋法說理書,對社會關切進行了回應。檢察機關撤回起訴,主要因為做了五方面的工作。一是湖南省檢察院調卷對該案事實和證據進行全面嚴格審查。二是湖南省檢察院和益陽市檢察院指導沅江市檢察院對該案事實進行公開審查,有關辦案機關、陸勇及其辯護人出席,還特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三是檢察機關派員到江蘇無錫等地對重要證據進行實地復核。四是邀請數名具有刑法專業背景的特約檢察員參加對該案事實證據的審查工作,進行民主監督和法律指導。五是召開檢委會全面審查案件。檢察機關對陸勇作不起訴決定,是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結果,反映了檢察機關敢于監督、有錯必糾的法律責任和擔當精神。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檢察機關 法律監督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