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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寶非法集資500億 95%以上項目是騙局
e租寶非法集資
三步障眼法制造騙局
“‘e租寶’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龐氏騙局。”在看守所,昔日的鈺誠國際控股集團總裁張敏說,對于“e租寶”占用投資人的資金的事,公司高管都很清楚,她現在對此非常懺悔。
“e租寶”對外宣稱,其經營模式是由集團下屬的融資租賃公司與項目公司簽訂協議,然后在“e租寶”平臺上以債權轉讓的形式發標融資;融到資金后,項目公司向租賃公司支付租金,租賃公司則向投資人支付收益和本金。
辦案民警介紹,在正常情況下,融資租賃公司賺取項目利差,而平臺賺取中介費;然而,“e租寶”從一開始就是一場“空手套白狼”的騙局,其所謂的融資租賃項目根本名不副實。
“我們虛構融資項目,把錢轉給承租人,并給承租人好處費,再把資金轉入我們公司的關聯公司,以達到事實挪用的目的。”丁寧說,他們前后為此花了8億多元向項目公司和中間人買資料。
采訪中,“鈺誠系”多位高管都向記者證實了自己公司用收買企業或者注冊空殼公司等方式在“e租寶”平臺上虛構項目的事實。
“據我所知,‘e租寶’上95%的項目都是假的。”安徽鈺誠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風險控制部總監雍磊稱,丁寧指使專人,用融資金額的1.5%-2%向企業買來信息,他所在的部門就負責把這些企業信息填入準備好的合同里,制成虛假的項目在“e租寶”平臺上線。為了讓投資人增強投資信心,他們還采用了更改企業注冊金等方式包裝項目。
辦案民警介紹,在目前警方已查證的207家承租公司中,只有1家與鈺誠租賃發生了真實的業務。
有部分涉案企業甚至直到案發都被蒙在鼓里。安徽省蚌埠市某企業負責人王先生告訴記者,他的公司曾通過鈺誠集團旗下的擔保公司向銀行貸過款,對方因此掌握了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資料;但直到2015年底他的企業銀行賬戶被凍結后,他才從公安機關處得知自己的公司被“e租寶”冒名掛到網上融資。“他們的做法太惡劣了,我希望公安機關嚴懲這種行為,還我們一個清白。”王先生氣憤地說。
根據人民銀行等部門出臺的《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網絡平臺只進行信息中介服務,不能自設資金池,不提供信用擔保。據警方調查,“e租寶”將吸收來的資金以“借道”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形式進入自設的資金池,相當于把資金從“左口袋”放到了“右口袋”。
不僅如此,鈺誠集團還直接控制了3家擔保公司和一家保理公司,為“e租寶”的項目擔保。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李愛君表示,如果平臺引入有關聯關系的擔保機構,將給債權人帶來極大風險。
“高收益低風險”的承諾陷阱
“1元起投,隨時贖回,高收益低風險。”這是“e租寶”廣為宣傳的口號。許多投資人表示,他們就是聽信了“e租寶”保本保息、靈活支取的承諾才上當受騙的。記者了解到,“e租寶”共推出過6款產品,預期年化收益率在9%至14.6%之間,遠高于一般銀行理財產品的收益率。
投資人張先生表示,“e租寶”的推銷人員鼓動他說,“e租寶”產品保本保息,哪怕投資的公司失敗了,錢還是照樣有。
投資人徐先生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我拿10萬塊錢比較的話,在銀行放一年才賺2000多塊錢;放在‘e租寶’那邊的話,它承諾的利率是14.6%,放一年就能賺14000多塊錢。”
投資人席女士則稱,自己是被“e租寶”可以靈活支取的特點吸引了:“一般的理財產品不能提前支取,但‘e租寶’提前10天也可以拿出來。”
對此,李愛君表示,最高法在2010年出臺的關于非法集資犯罪的司法解釋里明確,不能用承諾回報引誘投資者。實際上,由于金融行業天然的風險性,承諾保本保息本身就違背客觀規律。銀監會更是明確要求,各商業銀行在銷售理財產品時必須進行風險提示。
但是,“e租寶”抓住了部分老百姓對金融知識了解不多的弱點,用虛假的承諾編織了一個“陷阱”。為了加快擴張速度,鈺誠集團還在各地設立了大量分公司和代銷公司,直接面對老百姓“貼身推銷”。其地推人員除了推薦“e租寶”的產品外,甚至還會“熱心”地為他們提供開通網銀、注冊平臺等服務。正是在這種強大攻勢下,“e租寶”僅用一年半時間,就吸引來90多萬實際投資人,客戶遍布全國。
編輯:楊嵐
關鍵詞:e租寶非法集資500億 e租寶非法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