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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湖北省委提案建議對互聯網金融加強監管
2013年以來,互聯網金融發展飛速,規模和影響力日益擴大。但是,由于監管不到位等問題,互聯網金融出現“野蠻生長”,存在一定亂象。昨日,民建湖北省委的一份集體提案提出,打造服務信息平臺,加強監管,成立消費者保護機構,促進我省互聯網金融健康、有序發展。
圖為:委員們熱烈討論
【現狀】 互聯網金融“野蠻生長”
民建湖北省委這份提案指出,根據湖北省及武漢市金融辦提供的資料顯示,截至去年6月末,武漢市共有第三方支付機構5家、P2P網絡借貸平臺約68家,金融管理平臺公司5家,以“金融服務”、“貸(非小貸公司)”、“金融信息”字樣注冊的公司156家。
湖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速度同樣值得關注。以P2P網絡借貸平臺發展為例,據有關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5月,湖北的P2P網絡借貸平臺數59家,居全國第8位,成交量9.71億元,貸款余額27.83億元。而2014年5月湖北的P2P網絡借貸平臺僅19家,成交量3.49億元,貸款余額8.43億元,短短一年時間網絡借貸平臺及成交量都實現了成倍增長。
【問題】“零門檻”導致監管難
提案認為,我國目前的銀行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主要是針對傳統金融機構業務制定,非金融機構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跨界特性使其也不適用所在行業的法律法規,互聯網金融出現監管真空。
一旦平臺倒閉或跑路,雖然平臺負責人會被依法處理,但投資人資金難以追回,投資者合法利益難以保障。同時,由于進入門檻低,監管還不完善,魚目混珠現象時有發生,有些平臺公司存在風控不到位、定價不當等問題,更有甚者有疑似詐騙和非法集資等問題,一旦爆發將直接導致破產或跑路。
【建議】 成立消費者保護機構
為此,提案建議盡快出臺專門法規,引導互聯網金融健康有序發展,同時參考北京、天津等地做法,打造湖北互聯網金融服務信息平臺,對互聯網金融企業進行實名制認證,實行信用評分制,并強化信息披露要求,讓互聯網金融企業經營透明化。
同時,成立專門的互聯網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在保護互聯網金融參與者個人信息的前提下,處理與互聯網金融有關的投資者投訴,受理咨詢并負責協調法律援助,機構聘請互聯網專業人士、金融專業人士,構建專業的權益保護投訴平臺。 (文/記者趙貝 葉純 李光正 周壽江 圖/記者鄒斌 曹大鵬)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民建 湖北省 互聯網金融 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