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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去編制”倒逼事業單位改革
事業單位改革下半場將開啟。高校、公立醫院或不納入編制管理?這個說法源自2016年1月15日在京舉辦的“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最新動態及熱點問題高峰論壇”上相關部委官員的表態。該人士表示,今年將重點研究編制創新改革,特別是高校、公立醫院不納入編制管理后對相關改革的影響。外界從這一表態中解讀出兩層意思:一是研究編制創新改革主要針對事業單位;二是高校、公立醫院今后或將不再納入編制管理。(1月26日《中國經濟周刊》)
盡管只是一次論壇上“有關人士”的表態,但回顧過往新聞,所謂高校、公立醫院今后或將不再納入編制管理的說辭,不能說是毫無根據。從頂層設計而言,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中明確表示:加快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推進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轉為企業或社會組織。從地方先行層面而言,在去年5月,北京市就公布《關于創新事業單位管理加快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意見》,探索將現有高校、醫院不納入編制管理,隨自然減員逐步收回編制,保留事業單位性質。
倘若分析再進一步,更不難發現不將高校和公立醫院納入編制管理的必要性。這些年來,無論是在高校還是在公立醫院,都面臨著巨大的現實變化。高考錄取率越來越高,高校里的學生數量在日益增加;公立醫院的就診者數量亦呈現出爆炸式的增長,而長期存在且幾乎無所變化的編制管理,必將導致優秀教師進入高校、優秀醫生進入公立醫院的困難。而將高校與醫院不再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必將有利于人才的自由流動,促進相應行業的發展。
對于事業單位編制化管理的弊端,人們其實已經反復地提及。盡管編制從本質上來說是對相應單位實行員額管理的重要工具,且有利于控制人力支出費用,但長期存在且常常是稀缺資源的單位編制,一方面既造成了由編制而產生的巨大待遇差別,編制內外人員在福利和待遇方面,往往相差懸殊,這客觀上構成了某種不公;另一方面,正因為編制是稀缺資源,所以在對編制內人員的招錄考試中,就不可避免地衍生出了種種腐敗,觸目驚心甚至令人匪夷所思。
從此意義上看,取消高校與醫院等事業單位編制化管理,有利于編制創新改革,解決養老保險改革中對編內、編外人員的對待問題。而以更大的視野來觀察,取消高校與醫院等事業單位編制化管理,還是事業單位“去行政化”的一部分。讓高校與醫院不再因編制有限而進人困難,讓人才自由流動,當機構管理更多遵循市場的因素,隨之衍生而出的,就必然是腐敗現象的漸消,是倒逼單位的管理體制發生正向的變化,這些變化都非常可期。
一個事業單位編制,你在這頭,我在那頭,中間相隔的是待遇和福利的巨大溝壑。如果說,此種怪現狀的存在有著歷史性的因素,那么時至今日,它已越來越不可持續。由此來對比,在高校和醫院中“去編制化”管理,既是在為相關行業求得活力,更是在為整體的事業單位改革破題和尋路。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去編制 事業單位 高校 公立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