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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設崗”需要特別公正
日前,《湖北省事業單位特設崗位設置管理試行意見》出臺,最大的亮點莫過于,事業單位可根據需要設置特設崗位,引進急需人才時將不再為編制犯愁。
在鼓勵創新的時代,“特設崗”的出臺,對于事業單位激發人才活力,優化人才配置,堪稱是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新舉措。
相關規定要求,特設崗位不受事業單位崗位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崗位數量一般不超過本單位常設崗位總量的3%。聘期一般為3年,事業單位新聘用的特設崗位人員,除國家規定的有關情形外,應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聘。如果我理解沒錯的話,“特設崗”就是在現在例行的“逢進必考”之外,為特殊人才設置的特別通道。
應該說,“特設崗”首先是“逢進必考”的一種有益補充。如今我們堪稱進入了一個考試時代,公開招考作為錄用人才的主渠道,早已被證明是最受歡迎也最公平的方式了。這里面既蘊涵著人力資源的富礦,人才不斷涌現之余,較充分地滿足了社會的需要,同時又是人才上升的重要通道之一,在一些人嚷嚷階層固化之時,誰也不能否定,“逢進必考”正在有效地打破那道固化的藩籬。
然而考試制度既有考試的公正,又難免有考試的遺憾。這或許有多方面的原因。很顯然,在任何時代,哪怕是天縱英才,也不可能人人都成為考試英雄。另外,考試制度的設計,永遠需要用一把稍顯拘板和粗而化之的尺子取人。這種尺子度量通用型的人才容易,探測特殊人才時總難免顯現“尺有所短”之尷尬。最遺憾的情形恐怕是在“逢進必考”面前,真正學業有專攻,懷瑾握瑜之士常常不免于名落孫山的命運。而考試的遺憾又難免讓許多單位感嘆,考試英雄易找,創新人才難覓。
“特設崗”作為面向特殊人才開放的特別通道,實在是大有必要。但是在實際操作的層面,又不可不慎。這不免讓人聯想到高考改革時曾經有人建議取消高考,讓高校實施真正的自主招生,從理論上講,或者不失為一種改革方向。但之所以一直不能付諸實施,就是因為許多人都明白,高考選才哪怕有“背多分”之失,至少在眼下仍然是最為公平的途徑,突然之間放開,以高校自主招生取而代之,難保不會出現招生腐敗。
同樣的道理,設置“特設崗”,有許多問題需要明確:比如招人的必要性,如何避免“蘿卜招聘”?比如特殊人才成色的鑒定,到底含金量幾許?比如在吸引人才之時,如何避免被似乎總有上天入地之能耐的鉆營之徒所利用?實話說,即使在“逢進必考”的語境下,地方事業單位招考的純粹性,仍然是難以跟公務員招考的“國考”相媲美的。如今事業單位招聘再開放特別通道,只有確保特別公正,才能在人盡其才之時,真正具有生命力。
“特設崗”作為人才遴選創新的樣板,我期待它更是公正的樣板。(嚴輝文)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特設崗”特別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