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陳某民案之前,最大老鼠倉案為馬樂所創下。最高人民法院再審查明,馬樂在擔任股票證券投資經理期間,利用掌控的未公開信息,買賣股票76只,累計成交金額人民幣10.5億余元,非法獲利人民幣1912萬余元。馬樂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于2015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再審改判為有期徒刑3年。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最大老鼠倉案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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