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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公司定增設置鎖定期案例漸多
新三板掛牌公司發(fā)行股票設置鎖定期的案例正在逐漸增多,不僅在股票認購合同中明確寫明鎖定條款的掛牌公司迅速增加,而且部分公司還出現了“隱性”鎖定的新情況。業(yè)內分析認為,定增設置鎖定期的公司漸多,是出于穩(wěn)定股價及市值管理的需要,也將對投資人結構帶來深遠影響。
兩種鎖定方式
博雅英杰2015年12月披露股票發(fā)行方案,公司擬以10元/股的價格,發(fā)行股票數量不超過500萬股,用以研發(fā)新產品、補充流動資金及拓展新市場。公司在公告中明確指出,本次發(fā)行股票的認購人承諾本次新增股票鎖定期為10個月。自愿鎖定期滿后,股票發(fā)行認購方為公司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限售,其余認購人的新增股份予以解除。
進入2015年四季度以來,掛牌公司發(fā)行股份進行一定期限鎖定的公司明顯增多。根據Choice金融終端統(tǒng)計,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月13日,新三板掛牌公司共向10479名對象發(fā)行股份,其中天原藥業(yè)等公司對增發(fā)股份設置了3個月鎖定,微傳播等設置了4個月鎖定,海格物流等設置了6個月鎖定,全通服等設置了1年期鎖定,奔騰股份等公司則更是設置了3年時間的鎖定安排。
多家新三板私募人士向中國證券報記者透露,除了通過公告形式進行“顯性”鎖定期約定外,還有一種“隱性”鎖定正在新三板公司中出現。浙江春芽資本某創(chuàng)始合伙人介紹,其近日參與了一家掛牌公司的股份增發(fā),雖然掛牌公司并沒有在認購合同中明確約定鎖定期,但是對單純財務投資性質的定增參與方進行了“篩除”,只保留有意愿鎖定半年時間的投資方成為公司新晉股東。
利益共同體
多數參與認購的機構方人士指出,全國股轉系統(tǒng)對掛牌公司融資采取小額、快速、靈活且定向增發(fā)股票不設鎖定期政策,但是市場自發(fā)出現的“自愿鎖定”表明,買賣雙方依然存在穩(wěn)定的“利益共同體”。
“作為相對成熟的機構投資者,在參與股份認購時也是愿意有一定鎖定期安排的,畢竟機構投資者通常不會過于看重短期股價的波動,而是愿意通過持有較長時間與公司實現共同成長。”前述春芽資本人士指出。
還有機構人士認為,定增鎖定期現象日漸普遍,與新三板市場交投低迷、掛牌公司股價承壓有關。對新增股份進行鎖定期安排,有利于減緩股份在相關時間節(jié)點前后的拋壓。“認購方參與定增的價格通常會低于當時的二級市場股價,進行鎖定期安排也在情理之中。”暖流資產相關負責人指出,“鎖定不僅有利于一定周期內的股價表現,對于掛牌公司的長期發(fā)展同樣也是利大于弊的,因為這可以篩選出真正看好企業(yè)長期發(fā)展的資金與企業(yè)共同成長。”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新三板 股價 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