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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情危機往往來源于公權力的沉默
當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疑點重重時,公權力機關的沉默,只能給圍觀者以“有問題”的猜度,從而加劇危機的擴大。“躲貓貓事件”殷鑒不遠,郴州警方當吸取教訓。
湖南22歲女子歐陽桂芳在戒毒所內“突發疾病”死亡已兩個多月,死因仍然成謎。記者前往郴州市公安局強制戒毒所采訪,也被拒絕。郴州市公安局宣傳科工作人員稱此事已妥善處理,拒絕介紹事件情況。
媒體報道要求中立、客觀、真實、準確。但由于一方沉默,報道呈現出自然傾斜狀——因讀者所能看到的事件描述多來自于死者家屬的單方描述。問題就在于,明明知情的事發單位拒不提供信息。于是,我們看到了一個滿是問號的報道。比如,死者家屬要求戒毒所人員說明,但對方始終閉口不談,只說戒毒所內經常出現戒毒人員之間打架的事。不是說死者“突發疾病”嗎?打架又是怎么回事?
再如,根據遺體面部的傷情,家屬懷疑歐陽桂芳是在戒毒所遭受毆打致死。而一位知情人士也向記者透露,歐陽桂芳死亡前曾連續十余天遭到毆打,監管人員并未有效制止。至于是受到何人毆打,該知情人表示,這些不能說。
匿名的“知情人士”說法證明力顯然偏弱,但他卻對“打架說”作了進一步佐證,從而加重了讀者的懷疑。
最引人懷疑的是,死者父親歐陽國城說,雙方商定補償金額后,戒毒所要求家屬不追究、不過問。以旁觀者的視角來看,這樣的懷疑再合理不過了:如果強制戒毒所無責,為什么要補償死者家屬40余萬元,又為什么要設置“拿到錢就不能再過問”的條件?
這種種疑問和猜測,會不會是事實,圍觀者并不知道。看來死者家屬給不了答案,知情的事發單位又不愿意給答案。若是碰巧網民堅持圍觀不愿散去,若是碰巧媒體堅持追蹤不愿新聞再“失蹤”,若是再碰巧死者親友中有人懂點社會動員,這一個案會不會又向公共事件滑去?一個年輕女性的非正常死亡,在湖南黃靜案、甕安李樹芬案、湖北高鶯鶯案等影響性訴訟中,都曾是當地輿情危機的導火索。
應對輿情危機的最好策略就是公開,充分的、及時的、有效的公開。不久前的新年夜,蕪湖一名女大學生在學校對面的賓館墜樓身亡。事件曝光后,網上也是喧囂四起。當地警方先是公布了調查結果,但重結論輕解釋的初步公開仍招致了不少質疑。警方又先后多次公開認定此事件為“意外”的理據,最終死者家屬及其聘請的律師都認同了警方的定性,危機成功化解。
輿情危機很多時候來源于當事一方的沉默。尤其當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疑點重重時,公權力機關的沉默,只能給圍觀者以“有問題”的猜度,從而加劇危機的擴大。“躲貓貓事件”殷鑒不遠,郴州警方當吸取教訓。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歐陽桂芳戒毒所內“突發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