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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多項措施保障基層藥品供應
近日從山西省衛生計生委獲悉,該省2011年實現所有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行政村衛生室基本藥物制度全覆蓋,2014年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將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擴大到非政府辦基層機構,2015年擴大到公立醫院。目前,該省二級醫院基本藥物采購品規達53.7%,采購金額達45.6%,三級醫院采購金額達31.2%。
2015年,該省針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特別是低價藥品中標后不足量供貨、不及時供貨、斷貨及配送企業無序競爭等問題,制定了6項措施。優先完成基本藥物分類采購,并對多廠家投標藥品實行最低價中標和按經濟技術標排序跟標的評標原則,中標藥品全部實現了相同價格雙貨源供應。改革基層藥品配送模式,以市為單位遴選確定了一批配送能力強、愿意承擔基層配送工作的企業,對歷史配送到位率低和短缺藥品劃定責任配送企業,簽訂保障配送責任書,在全省建立了相對集中、競爭有序的基本藥物配送新格局。加強中標和配送企業履約監管。健全基層短缺藥品報告制度。適當放開基層使用非基本藥物,進一步滿足基層用藥需求。
編輯:趙彥
關鍵詞:山西 多項措施 保障基層藥品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