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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吵死雞賠償45萬”判決應成常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十大環境侵權典型案例,其中一起環境侵權案件中,貴陽花溪一工地施工產生噪音導致臨近養殖場蛋雞大量死亡的訴訟案引發國內廣泛關注,最終被告企業被判賠償原告45萬余元。據了解,該案是貴州唯一“上榜”的一起典型案例。(1月5日《貴陽晚報》)
記者還原了這起案件的審判過程。由于此類案件在以往的時候沒有榜樣可以學習,也沒有類似案件可以借鑒,再加之出現了難以取證的情況,給案件判決帶來了難度。如何還給養殖戶的正義?這家法院進行了創新。他們開展了“環境模擬”,然后對噪音進行了測試,為了確保公平,還邀請了健康專家、噪音專家、環保專家。從而得出一個結論:工地上的噪音完全會導致雞的大量死亡。
有了這樣的結論,也就可以維護養殖戶的權益了。可是,這個時候難度又來了,按照什么賠償?僅僅按照雞的價格顯然養殖戶難以接受。于是,法院又打破重重阻力,不僅算出了雞的價值,還算出了雞蛋的價值,從而得出了45萬元的賠償價格。25000只雞的死亡,獲得了45萬元的賠償,這起案件也就畫上了句號。這起案件的判決,最高法給出了一個定義:具有典型價值。最高法為何給出了這樣一個定義?這是因為此類案件的判決不僅難以取證,而且價值的核算也不好把握,最為關鍵的是這類案件屬于新型案件,沒有可以借鑒的地方。
此類糾紛很多,但是進入司法環節的不多,即使進入司法環節也往往不能最大程度的維護養殖戶的利益。筆者記憶最深刻的此類糾紛有兩起,都發生在2015年。某地一位養殖狐貍的養殖戶,原來養殖狐貍一直都是很好的。自從養殖場附近來了一家企業之后,狐貍就不斷的死亡。他懷疑是這家企業的噪音污染導致的,可是四處反映問題,都沒有得到解決。最終,只得將養殖場搬走。還有一起也是養殖蛋雞的。由于附近有一家建筑企業在開發小區,他發現蛋雞下蛋的頻率減少了。雖然多方反映問題,還是沒有獲得賠償,因為他無法證明蛋雞產量下降和工地噪音有直接關系。
看了以上兩起糾紛,我們就會對貴陽這起“噪音吵死雞賠償45萬”的案件刮目相看了。能夠有這樣的判決結果,不僅表明法官有著積極的擔當,而且有著案件審理的智慧。所以說,這起案件受到最高法的重視,稱其為“具有典型意義”,也就是當之無愧的了。
在看到這起案件判決的美好一面的時候,我們還應該多些思索。也就是說,此類案件不能只是典型,還應該成為常態的、普遍的審判標準。這也警示一些企業降低噪音污染不能再當耳旁風了,要當正事來辦。尤其是那些緊鄰居民小區的企業和工地,夜晚不施工,不開工,應該成為底線。
“噪音吵死雞賠償45萬”,不應只是法制典型。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噪音吵死雞賠償45萬” 法制典型 噪音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