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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辦負責人答問:為何建設法治政府?怎樣建設法治政府?
5.綱要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要求是什么?
答:綱要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和衡量標準。
一是指導思想。綱要提出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根據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圍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總體目標。綱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三是基本原則。綱要提出建設法治政府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堅持依憲施政、依法行政、簡政放權,把政府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實行法治政府建設與創新政府、廉潔政府、服務型政府建設相結合。
四是衡量標準。綱要提出法治政府的衡量標準為:政府職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完備,行政決策科學民主合法,憲法法律嚴格公正實施,行政權力規范透明運行,人民權益切實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6.綱要提出的新時期法治政府建設主要任務有哪些?
答:針對深入推進依法行政面臨的突出問題,按照行政權運行的基本軌跡和依法行政的內在邏輯,綱要提出了7個方面的主要任務: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目標是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社分開,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基本理順,政府職能切實轉變,宏觀調控、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環境保護等職責依法全面履行。
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目標是提高政府立法質量,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為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先進文化、和諧社會、生態文明,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三是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目標是行政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決策法定程序嚴格落實,決策質量顯著提高,決策效率切實保證,違法決策、不當決策、拖延決策明顯減少并得到及時糾正,行政決策公信力和執行力大幅提升。
四是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目標是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規規章得到嚴格實施,各類違法行為得到及時查處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經濟社會秩序得到有效維護,行政違法或不當行為明顯減少,對行政執法的社會滿意度顯著提高。
五是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目標是科學有效的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基本形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進一步健全,各方面監督形成合力,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得到切實保障,損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違法行政行為得到及時糾正,違法行政責任人依法依紀受到嚴肅追究。
六是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目標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維護,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全面形成,行政機關在預防、解決行政爭議和民事糾紛中的作用充分發揮,通過法定渠道解決矛盾糾紛的比率大幅提升。
七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目標是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明顯提高,在法治軌道上全面推進政府各項工作。
每方面任務都規定了具體目標和實現舉措,努力做到可細化、可操作、可評價。
7.綱要在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職能方面提出了哪些具體舉措?
答:新一屆政府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轉變政府職能的“當頭炮”,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
綱要規定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總結新一屆國務院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主要舉措,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審批事項,提高取消和下放許可事項的“含金量”,規范行政許可事項辦理,堅決整治“紅頂中介”,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是大力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制度并實行動態管理。明確省市縣三級政府部門公布權力清單的要求和時限以及國務院部門開展編制權力和責任清單試點。強調進一步完善負面清單管理方式,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要求建立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清單制度,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規、不合理的收費基金項目,減輕企業和公民負擔。
三是優化政府組織結構。要求完善行政組織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范化、法律化。
四是完善宏觀調控。要求健全發展規劃、投資管理、財政稅收、金融等方面法律制度,加強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制定和實施。制定并公開企業投資項目核準目錄清單。制定并公布政府定價目錄,全面放開競爭性領域商品和服務價格。
五是加強市場監管。要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創新市場監管方式,2015年年底前實現“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建立健全全國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建設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全國一張網”,實行綜合監管,推廣隨機抽查,探索“智能”監管。
六是創新社會治理。要求加強社會治理法律、體制機制、能力、人才隊伍和信息化建設,提高社會治理科學化和法治化水平。
七是優化公共服務。要求加快形成政府主導、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實現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法定化。
八是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有效約束開發行為和促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的生態文明法律制度,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8.綱要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方面提出了哪些具體舉措?
答:針對目前依法行政制度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綱要就提高政府立法質量,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提出了5項措施:
一是強調完善政府立法體制機制,堅持立改廢釋并舉,提高政府立法質量。二是加強重點領域政府立法,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統一、相銜接。三是提高政府立法公眾參與度,拓展社會各方有序參與政府立法的途徑和方式。四是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對規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內容限制、備案審查等作出明確要求。五是建立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長效機制。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法治 政府 建設 行政 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