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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小官巨貪”也是反腐要務
在反腐敗問題上,一些人只關注大案要案,對基層干部的貪腐問題重視不夠。實際上,反腐敗不只是“打老虎”,也需要“拍蒼蠅”,二者不可偏廢。從近來通報的群眾身邊腐敗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到,一些基層干部權力不大,但胃口很大,貪污受賄數額驚人,形成“小官巨貪”現象。這種現象的產生有多方面原因,諸如基層權力配置不盡合理、權力監管存在漏洞、群眾參與監督渠道不暢等。應針對這些原因采取相應對策,加大整治力度。
解決好基層權力“最后一公里”問題。從一些“小官巨貪”案件中可以發現,民生資金領域是“重災區”。國家下發的退耕還林補助、危房改造補助、種糧補貼等各種補貼補助,低保金、養老金、優撫金等各類民生資金,是一些基層干部貪占的主要對象。這是由于這些資源的分配主要靠基層干部落實,某些干部長期負責某個領域、某項業務,形成特定利益關系,很容易發生貪腐。權力行使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也給一些基層干部欺上瞞下、徇私舞弊提供了機會。解決這個問題,需要改革基層行政管理體制,解決好權力“最后一公里”問題:按照政經分離原則,理順基層資金分配權限;強化信息公開,增加基層管理透明度,公開人事管理,規范物資分配,防止一些基層工作人員徇私舞弊。
發揮基層專業合作組織作用。依照相關基層專業合作組織法律的規定,維護群眾自我經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權利,使國家各項政策真正惠及群眾。比如,在農村建立專業合作社,逐步實現農村社區自治與專業合作社相對分離;村民委員會不再是處理集體財產的經濟主體,農民專業合作社在集體財產配置過程中發揮主導作用;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將社員組織起來,開展農業生產、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活動。條件成熟的地區,可以組建信用合作組織和消費合作組織,解決農民生產生活融資難的問題,不斷滿足農村居民的物質和文化需求。
堵住監管漏洞。當前,我國行政體制改革有序推進,但一些行業和系統條塊分割管理體制仍未徹底改變。在一些領域存在交叉管理,致使行政主管部門管理不到位,而地方紀檢監察機關又不敢放手管理。這就需要理順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機制,落實基層黨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增強紀委監督作用,擺脫人情因素干擾,徹底清除反腐敗死角。基層黨委政府和紀檢部門分工合作,任何一個部門或者環節都不能掉鏈子,該誰管的誰就要把擔子擔起來,有效協同,健全監管網絡、堵住監管漏洞。
暢通群眾監督渠道。群眾監督是反腐敗的有力武器。應建立暢通的表達機制,完善群眾監督渠道。對基層“三資”管理、征地拆遷、還建安置、救濟救助、低保發放等領域開展經常性專項審計,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將審計結果及時告知群眾,接受群眾監督。針對基層存在的問題,紀檢監察機關可以派出專門的巡視組,直接聽取群眾的意見,讓群眾在家門口反映意見。可以推行領導干部掛牌、群眾點名接訪制度,推行民情直通車、民情懇談會等制度,并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搭建群眾監督的網絡渠道和平臺,探索鼓勵群眾參與監督的新方法、新措施,更好發揮群眾監督作用。
(作者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小官巨貪” 基層貪污 反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