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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原副部長張力軍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新網12月31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環境保護部原黨組成員、副部長張力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張力軍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在職工錄用中為親屬謀取利益;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收受禮金,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公款宴請。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張力軍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張力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張力軍簡歷:
張力軍,男,1952年7月出生,漢族,吉林樺甸縣人,理學碩士,經濟師。
197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12月畢業于東北工學院有色冶金系。
1969年12月在吉林省磐石縣長崴子公社汶水二隊插隊。
1975年12月—1978年5月在吉林市鍺廠三○四車間任代理技術員、副主任。
1978年5月—1984年6月在吉林市計劃委員會任科員、副處長。
1984年6月—1989年7月在吉林省舒蘭縣先后擔任副縣長、縣委副書記、縣長。
1989年7月—1993年1月在吉林省環境保護局任局長、黨組書記。
1993年1月—1997年2月任中國環境報社社長。
1997年2月—1998年7月任國家環境保護局計劃財務司司長。
1998年7月—2002年8月任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規劃與財務司司長。
2002年8月—2004年12月任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污染控制司司長。
2004年12月任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08年3月—2013年2月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圖片及簡歷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環保部原副部長張力軍 雙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