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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價7千萬寶石兩次流拍 藏家狀告拍賣服務公司騙錢
近年來,珍品收藏作為一種具有巨大收益的投資方式受到眾多藏家的青睞,與此同時,市場中也出現了一些為藏家提供鑒定、展覽、拍賣等“一站式服務”的服務公 司。然而,這些看似便利的服務公司真正給藏家帶來方便了嗎?近日,天河區法院就審理了一宗“天價寶石”委托拍賣糾紛。
“天價寶石”連續兩次流拍
據 介紹,邱先生于2013年10月在網上發現廣州某服務有限公司的網站,該公司在網站上聲稱具有對古董、藝術品的專業鑒定能力,并可組織境外拍賣、展銷。邱 先生于是通過網站與該公司工作人員聯系,告知對方自己手上有一顆疑似寶石的礦體,欲委托該公司進行鑒定。之后,該公司對邱先生的“寶石”鑒定為“鴿血紅寶 石”,估價7000萬元。
之后,該服務公司進一步向邱先生介紹了公司進行拍賣的流程、公司具有的資源和業績,邱先生相信了對方具有拍賣 和其它方式交易的能力,雙方簽訂了《服務合同書》并一次性收取了邱先生25萬元的前期費用,由該公司接受邱先生的委托,將該顆“鴿血紅寶石”在2013年香港秋季拍賣會上進行拍賣。
然而,邱先生的“寶石”在該次秋季拍賣會上并未被拍出。該公司動員邱先生繼續參加2014年香港拍賣會,并建議將拍賣價格定為5000萬元,這樣的話“寶石”很大機會能被賣出。經不住對方的勸說,邱先生再次交付了8萬元前期服務費。結果,“寶石”再次流拍。
再鑒定“寶石”變石榴石
經歷兩次流拍后,邱先生對“寶石”的價值心存疑慮,便將其拿到另一家機構進行鑒定。結果,先前被評估為價值連城的“鴿血紅寶石”,在這家新的機構只被評估為“價值一般”的石榴石。
邱先生覺得上當受騙,遂到天河法院起訴,要求服務公司退還全部服務費33萬元并賠償損失1萬元。而該服務公司則認為,邱先生委托鑒定專家對藏品進行鑒定是其 自愿認可的,公司也曾明確所作出的估價僅供其參考;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了《服務合同書》,沒有顯示不公平的條款,另外,合同中也專門作了風險提 示,因此公司沒有理由退還服務費和賠償損失。后經法院調解,公司同意退回邱先生10萬元的服務費,邱先生放棄了其他訴訟請求。
編輯:陳佳
關鍵詞:估價7千萬寶石 兩次流拍 藏家狀告 拍賣服務公司騙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