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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懲戒老賴重在形成合力
部門之間的橫向聯動機制必須完備,黑名單信息既要在部門之間實現共享,更要在懲戒措施上實現同步,讓每一項信用懲戒措施都成為懲治“老賴”的標配
欠錢不還的“老賴”們,今后將為自己的失信付出更多代價。從國家工商總局獲悉,全國工商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共享交換應用系統本月全面運行,“老賴”今后將不得在全國范圍內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12月2日《京華時報》)。
工商和法院聯手后,圍剿老賴又添新舉措,全國170萬老賴將面臨“史上最嚴信用懲戒”,在以往所規定的出不了國境、上不了飛機、坐不了軟臥和高鐵、得不到貸款、住不了星級賓館、購房購車上不了戶的基礎上,又得增加一條:當不了公司高管!如此一來,老賴們的生存和經營空間進一步被壓縮,失信成本進一步加大。
相較于老賴的失信行為來說,信用懲戒再怎么嚴厲都不為過。我們平時將所有欠錢不還的人都統稱為老賴,但在工商等部門的失信懲戒系統中老賴有著嚴格的界定條件。2013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正式實施,其所規定的“老賴”專指那些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這些老賴不但失信于特定的當事人,加大了當事人的維權成本,損害了社會誠信體系,而且失信于法院和法律,加大了司法成本,損害了法律的尊嚴,必須加大對其信用懲戒的力度,讓其寸步難行,為自己的失信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為此,人民法院建立了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制度。老賴一旦被人民法院納入到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后,公安、工商、銀行、航空和鐵路等部門,就會依據去年八部委聯合簽署的《“構建誠信 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把老賴當“過街老鼠”,合力圍剿,共同懲戒。在聯合懲戒老賴的包圍圈中,老賴已經無處可藏,“執行難”問題得到了明顯緩解。不少被納入黑名單的老賴被失信懲戒之后,開始主動到人民法院要求履行生效裁判所確定的義務,為的就是把自己從黑名單中剔除出來,這類例子已經屢見不鮮。12月2日的《鄭州晚報》就報道,鄭州惠濟區自實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公開制度,老賴自動履行還款比例提高至60%。
工商部門此次關于老賴不得擔任公司高管的規定,是在全國工商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共享交換應用系統全面上線運行等技術準備就緒后,對合作備忘事項的進一步落實,使圍剿老賴的合力更加強大。但是要通過懲戒老賴解決“執行難”,還有很多工作要做。一方面,部門之間的橫向聯動機制必須完備,黑名單信息既要在部門之間實現共享,更要在懲戒措施上實現同步,讓每一項信用懲戒措施都成為懲治老賴的標配,不搞厚此薄彼。另一方面,部門內部的縱向聯動機制也須完備,要保證系統內部對老賴的懲戒上下一致,各地皆宜,防止出現地域差異。只有讓老賴真正成為過街老鼠,才會使其寸步難行;只有不斷加大老賴的失信成本,才會確保守信者暢通無阻。
做好聯合預防
不僅要發揮聯合懲戒作用,而且要緊跟新形勢,研判新動向,做好聯合預防工作,防范老賴鉆法律空子,脫離公司高管職務等,進而逃廢債務、規避執行的情況發生。工商、土地、房產、銀行等部門對欠債、涉訟、涉執行企業或個人非正常變更法人、法定代表人、高管名稱,或者非正常辦理資產抵押、轉移等登記的,要予以高度警惕和依法限制,并及時反饋給司法部門,加以應對處置。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信用懲戒 懲治“老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