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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買買”變“退退退”“雙11”后迎來網購退貨潮
“派件恢復正常了,但退貨的很多。”25日,在南京嘉陵江東街某寫字樓前,記者看到韻達快遞郭師傅三輪車上堆滿包裹,“其中不少是顧客剛收到的包裹,有的現場就退。雙11后,退貨包裹比平時多兩倍。”
電商“雙11”雖已落幕,但快遞行業仍持續經受其余波——記者從南京幾大快遞公司了解到,快遞小哥最近一邊忙著配送包裹,另一邊忙著收取退貨包裹。今年“雙11”是新修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頒布后的第一個網購狂歡節,其中“七天無理由退貨”等條款的實施,讓不少消費者拿到沖動網購的“后悔藥”。
也正因此,電商成了不少消費者的“免費試衣間”。“我‘雙11’下單時只選可以七天無理由退貨的買,不滿意再退吧”,家住南京奧體的陸謙告訴記者,買的6件衣服退了5件。“可以無理由退貨,本來可以不買的東西也下單了,不喜歡再退唄”,連云港某機關工作人員焦嬌坦率地說。
不過,大多數消費者退貨仍屬出于無奈,實物實際效果差、質量與描述不符、假冒偽劣等低價引發質量問題是退貨主因。國內發行最大的快遞行業分析平臺“快遞雜志”近日發布的調查數據顯示,這次“雙11”退貨最高的是服裝類,受訪者中因顏色、尺碼等原因退換貨的占比最高,達到45%。
退貨率到底多高?近日有消息稱,“雙11退貨收件增加了4-5倍”“天貓退單率竟高達63%”。記者25日下午致電阿里巴巴公共部,相關人員回應稱“這一數據不知道哪里來的。包括我自己在內的包裹很多還在路上,怎么可能有數據出來?”該人士表示,不會透露任何退貨數據。
記者了解到,“七天無理由退貨”并不意味著消費者退貨絕對無門檻。根據規定,生鮮產品、定制商品以及電話卡、在線下載等數字化商品不適用于“七天無理由退貨”。
南京大學法學博士沈浩告訴記者,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消費者網購維權提供了更多法律支撐,消費者最好通過拍照、截屏等方式保留交易記錄以及和賣家的聊天談話信息,并妥善保管延保服務合同和相關票據。如果退貨遭遇障礙,買家申請退款3天后即可申請平臺客服介入幫助處理。當然,消費者購物還是要保持理性,盡量減少沖動消費。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雙11 買買買 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