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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啟動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改革
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教育部25日聯合對外發文啟動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改革,國家對高校投入將更突出公平公正,強化政策和績效導向,從整體上提升高等教育質量。
高校預算撥款制度是高等教育財政政策的核心內容之一。我國現行中央高校預算撥款體系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兩部分,占比約為6∶4。
其中,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高校的正常運轉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生均定額撥款為主,還包括離退休補助經費等政策性經費。項目支出主要用于高校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主要包括用于改善辦學條件、教學科研、重點建設等方面的13個項目。
根據兩部門印發的《關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的通知》,此次改革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完善基本支出體系。在現行生均定額體系基礎上,逐步建立每所中央高校本科生均撥款總額2—3年內相對穩定機制,之后根據招生規模、辦學成本等重新核定,并根據中央財力狀況等情況適時調整撥款標準,引導中央高校合理調整招生規模和學科專業結構。同時,逐步完善研究生生均撥款制度,繼續對西部地區中央高校和小規模特色中央高校等給予適當傾斜,并將學生資助經費由項目支出轉列基本支出。
二是重構項目支出體系。調整管理方式不夠科學合理的項目,歸并功能相近的項目,保留運行較好的項目,將原先13個項目優化整合為6大項目,包括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中央高校教育教學改革專項資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中央高校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學科)和特色發展引導專項資金、中央高校捐贈配比專項資金、中央高校管理改革等績效撥款。
財政部教科文司有關負責人表示,財政部、教育部正在抓緊研究制定完善相關配套文件和具體辦法,形成“1+6”的制度體系,平穩有序推進改革。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中央高校 預算撥款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