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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林起訴冒名者具有警示意義
從法律上講,如果微信公眾號“頂尖企業家思維”冒用王健林名義發表批評淘寶及電商的文章屬實,則損害了王健林的姓名權、肖像權和名譽權。
因微信公眾號“頂尖企業家思維”冒用王健林名義發表批評淘寶及電商的文章,擅用其肖像并致其名譽受損,王健林以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糾紛為由將該公眾號所有者北京韓商互聯貿易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刪除侵權文章、公開道歉并索賠經濟損失1000萬余元。記者11月18日獲悉,北京朝陽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11月19日《北京晨報》)。
王健林起訴微信公眾號“頂尖企業家思維”一案,盡管目前法院只是受理此案,并沒有開庭審理,更沒有作出判決,但是,鑒于目前網絡上冒用名人發言、發文泛濫成災,卻少有人起訴的現狀,王健林起訴“頂尖企業家思維”還是具有警示意義,對于防范和打擊此類網絡亂象,能起到積極作用。
近些年,隨著微博、微信的出現,一些別有用心者冒充名人在網絡上發言、發文,一些名人諸如白巖松、袁騰飛、馬云等深受困擾。這些冒充名人發言、發文者的動機、目的各不相同,有人出于善意,想借用名人效應將某個慈善之舉擴散,求得更多人的支援;有人出于某種意圖,借助名人效應將自己認同的一些觀點擴大影響,以他人酒澆自己心中的塊壘;還有人別有用心,借助名人說出自己想說的話,來打擊競爭對手,牟取商業利益。
無論出于什么動機或者想要達到什么目的,對于名人和公眾而言,都不是一件好事情。對于名人自身來說,即便是再好的話或者再好的事情,如果不是他本人說出來的,也會讓他感到別扭和憤怒,更不用說冒用其名義的發言、發文,往往不是什么好事情,讓名人與他人或者與公眾之間形成對立,損害名人的名譽和商業利益。對于公眾來說,則會受到這些假冒名人發言、發文所誤導,從而在這種誤導之下選擇相信一些錯誤的事情,由此損害了公眾利益。
從法律上講,如果微信公眾號“頂尖企業家思維”冒用王健林名義發表批評淘寶及電商的文章屬實,則損害了王健林的姓名權、肖像權和名譽權。姓名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決定、使用、變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種人格權利。“頂尖企業家思維”沒有征得王健林同意,用其名義發文,就是對其姓名權的侵犯。肖像權是指公民對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現、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權利。“頂尖企業家思維”在冒用王健林名義發文時還使用了其肖像,也是對其肖像權的侵犯。名譽權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維護自己名譽的權利。“頂尖企業家思維”冒用王健林名義發表批評淘寶及電商的文章,有可能讓王健林在淘寶以及其他電商、公眾面前評價降低,形象受損,因此,這一行為也侵犯了王健林的名譽權。
如今,王健林向法院起訴微信公眾號“頂尖企業家思維”所有者北京韓商互聯貿易有限公司,并提出要求被告“在門戶網站以及全國發行并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報刊上醒目位置刊登道歉聲明,索賠經濟損失1000萬余元、維權支出5000元”。這些訴求,特別是巨額經濟損失的訴求可能不一定會得到法院的支持,但這一起訴本身亮明了受害者的態度,那就是對侵權者毫不手軟,絕對不容忍冒用他人姓名的現象發生。同時,這一起訴也警示其他公民,網絡雖然自由、寬松,但絕不容許違法現象和胡作非為,否則就要付出相應的代價。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王健林 起訴冒名者 警示意義